当本能躲闪成了“过错“辽宁鞍山某小区,29岁小伙和65岁大妈因房产问题吵得面红耳赤。监控里大妈突然前倾冲撞,小伙侧身避开,老人踉跄倒地送医。13734.84元索赔闹上法庭,判决书下来全网炸锅。 这事得从监控死角说起。两人确实有过肢体接触,但小伙律师举着视频强调:只是大妈扑过来时本能躲闪。一审法官却盯着民法典第1165条,认定年轻力壮者该预见风险,判赔三成责任。 吃瓜群众都坐不住了:按这逻辑,以后老年人碰瓷是不是“稳赚不赔“?更迷惑的是,大妈索赔清单里有误工费——65岁早该退休的人哪来的工资损失? 二审维持原判那天,评论区炸出金句:“原来法律真会按年龄分配责任“。有律师科普这叫“公平责任原则“,说白就是各打五十大板。但网友较真:要是性别互换会怎么判? 这事最吊诡处在于,监控明明拍下主动冲撞动作,却因“弱势群体“标签让判决天平倾斜。现在小区里年轻人都绕着老人走,生怕哪天又成“人肉垫背“。
辽宁大连,男子带着10名女子去吃烧烤,酒足饭饱之后,他让10名女子先离开,自己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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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来常往
老人坏透了,法官坏透了
一粟
你有听说自行车撞汽车吗?从来都是汽车赔自行车,男赔女!
笨笨
看来认识字拿上法律文件,人人都可以当法官……个人观点
张三疯
年轻人,你以为在小区里绕着走就有用了吗?错!只要拍到你那个时间段从老人附近经过,你都跑不了责任!因为你有预判性责任,所以不要辩解,赔钱就行。熬到六十多岁就好了,坐等着享福了。注意,一定要去年轻人多的地方。不然碰上比自己年纪更大的,还是自己倒霉。
心疼了信碰了
继续上诉
Topdui
有没有可能,社会没变,人其实没变,只是法官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