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刷到一名女子的视频,见对方年轻漂亮,说想跟对方交往,两人没聊多久,女子就约男子线下见面,说隔着屏幕冷冰冰的,不如相处看看,男子欣然前往。女子带他去了服装店,给他选了628元一件的卫衣和128元一件的白T,男子刚付完钱,女子立马就说自己有事,约会结束,随后匆匆离开。之后男子再次联系女子,可对方接下来的一个做法,让男子彻底傻眼了。
3月20日,杜先生在网上刷到一位女网友的视频,视频里的女孩青春靓丽,一下子就吸引了杜先生的目光。
杜先生跟对方发了私信打招呼,对方很快就回了信息过来,杜先生直接跟女孩表明了心意,说自己想追求她,想跟她谈恋爱。
女网友说自己也是真诚找对象的,还说自己不喜欢在网上聊天,希望两人尽快线下见面。
杜先生一听,感觉这姑娘很直率,当下就加了微信。
当天晚上,两人相约在一家奶茶店见面。见面后,女网友说自己叫周某芳。
随后,女网友带着杜先生简单逛了逛附近,接着,她就带着杜先生去了商场里的一家DIY手工店。
一进店,她很热情的帮杜先生挑选了一件卫衣和一件T恤,还选了贴纸图案,并将贴纸印在了衣服上。
杜先生当时也没多想,可等去结账的时候,这才发现这件卫衣竟然要628元,T恤128元,总共756元。
杜先生想着钱花了就花了,可没想到,衣服一买,周某芳就说自己有事,匆匆忙忙地走了,之后也没再和杜先生聊天打招呼。
杜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心里犯起了嘀咕,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服装托”。
为了弄清楚情况,杜先生把这事曝光给了天天630的记者。
记者为了核实情况,也以交友的名义和这位女网友取得了联系。消息刚发出去十几秒,女网友就回了信息,而且聊天特别主动。
女网友说的话术和杜先生描述的一模一样,还是说自己不喜欢网上聊天,觉得见面更真实,还强调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找对象。
记者加了女网友微信,对方说自己叫周某芳,还急切地邀请记者第二天线下见面。
她给记者发了一家奶茶店的地址,和当初约杜先生的奶茶店离得不远,约定见面的时间是4月15日下午1点。
女网友一上来就跟记者撒娇,让记者喊公主请睡觉,还喊记者“宝宝”。
见面后,两人闲聊了几句,女网友就提出去室内逛逛。
逛街的时候,两人有说有笑,看起来就像正常约会一样,完全没什么异常。
可走着走着,女网友就把记者带到了之前杜先生去过的那家DIY手工店。
店里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招呼着记者,记者看了看价格,短袖299元,卫衣499元,工作人员说他们的服装质量好。
见记者犹豫,工作人员又开始介绍店里的首饰,戒指299元一个,项链和手链888元,钻戒1888元一个。
就在记者还在看的时候,女网友突然拿着一枚蝴蝶结戒指过来,见记者犹豫不想买,她放下戒指,气呼呼地就离开了店里。
出店后,记者说感觉那个戒指不值这个价,还问女网友感受。女网友冷冰冰地回了句“还好”,就急匆匆要走,说自己要和闺蜜去玩,约会到此结束。
记者提出大家可以一起玩,却被女网友给拒绝了,她说自己和闺蜜一起去玩,记者过去会尴尬。说完,女网友就转身离开了。
女网友离开不久,记者就接到了她发来的信息,女网友说两人不合适,自己没看上他,还直接把记者的微信给拉黑了。
后来记者一查,发现还有其他网友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有个叫落枫的男网友,被女网友带去消费手工制品,一下子花了2000元。
杜先生和记者遇到的这位女子到底是不是“托”,还有待进一步核实。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交友恋爱,双方应当坦诚相待,如果以交友恋爱为名,却带他人去特定场所进行高额消费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有悖于公序良俗,是不道德的。
以恋爱为幌子,诱导受害者去特定场所高额消费,再去返现,这种行为侵害了受害者的财产权益,属于诈 骗行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网上交友需谨慎,双方线下见面,如对方提出必须到指定地点见面消费时,一定要当心,不要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面对不明消费,一定要选择拒绝。
在交友过程中,如果遇到了类似“酒 托”“饭托”,不要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及时报警。
个人被骗金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的,就达到了诈 骗罪的立案标准。
保存好双方的聊天记录和消费记录,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用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信源:重庆天天630 2025年4月19日
张飞
买个3001直接构成诈骗吗
至愚斋 回复 04-21 07:47
被诈骗的哪个不是自己掏钱的?
易烊干洗 回复 04-21 08:47
就连被抢劫了,都还是自己掏钱呢
晨光渐逝
往公安局举报去,叫他们派卧底也走一趟这个流程,人证物证都全了,抓人封店分分钟搞定!
山野村夫 回复 04-21 04:28
一例两例不够走法律流程,民事而已,除非多人举证,否则不能判定是犯罪行为
火枪手 回复 04-21 08:49
想得美。
盘键
古语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小伙啊长点心吧
p8
要整这些人简单粗暴一点,一次性买够五千。然后闹起来抓住那女的不放她走,报警!绝对把他们一锅端
我吃柠檬
人陪你逛街,还想啥呢,
圣人门徒
唉!为什么打码呢?!
斷水流大师兄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半杯咖啡
这女的快活到头了
风车转
凡是女人主动的都是有问题。你又不是千万富翁,又不是帅的发亮,怎么会主动呢?想想就有问题。
用户11xxx82
请问抓进去吗?
用户54xxx23
3000就成诈骗罪了30万居然不是诈骗罪
酒杯敲钢琴
重庆的诈骗公司满天飞
宇宙乾坤
无事献殷勤,非jian即盗,贪sei则损财[大笑][大笑][大笑]
用户68xxx62
现在都这么卷了
mrgege
怨就怨自己蠢
用户14xxx14
这种花心大萝卜不会在意上当受骗,贱贱的,明天依然如故!
carpenter
自己淫虫上脑,被骗了是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