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外卖员成“双面恶魔”:盗窃成瘾,入室抢劫终尝恶果! 谁能想到,平日里

小峰聊社会 2025-04-20 22:07:20

吉林长春一外卖员成“双面恶魔”:盗窃成瘾,入室抢劫终尝恶果!

谁能想到,平日里穿梭在大街小巷、为人们送去美食的外卖员,竟会摇身一变成为入室盗窃、抢劫的恶魔?吉林长春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件,37岁的外卖员王某,因一时的贪念和邪念,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故事要从六年前说起,王某在给女子冯某送外卖时,竟心生歹意,盗走了冯某家的钥匙。得手后,他毫不手软,当天就打开冯家房门,将冯某的一块天梭手表、一枚戒指以及300元现金洗劫一空。初次作案得手,王某的胆子愈发大了起来。次日凌晨2点,他再次携带剪刀,用盗来的钥匙潜入冯某家中。然而,这一次,他的罪行被冯某撞了个正着。

面对突如其来的冯某,王某慌了神,竟用暴力将冯某压在床上,并威胁她不要喊叫。冯某奋力反抗、大声呼救,王某见势不妙,仓皇逃离了现场。事后,惊魂未定的冯某立即报警。警方迅速行动,很快将王某抓获归案。

面对警方的审讯,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入室盗窃和抢劫。其中,他盗窃的天梭手表价格就高达3000元,已满足数额较大的标准。更令人愤慨的是,王某在入户盗窃过程中被冯某发现后,竟当场使用暴力,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王某或许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赔偿了冯某相应的损失,并取得了她的谅解。然而,这并不能成为他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实施盗窃时,因被发现当场使用暴力,虽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但已构成抢劫罪(未遂)。同时,他还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综合考量后,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然而,一审判决后,王某并不服气,竟提起上诉,辩称自己将冯某压在床上只是想猥亵她而已,并不构成抢劫。但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他的狡辩而改变。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系临时翻供,且与全案证据矛盾,因此裁定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案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等待我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

对于这起案件,您怎么看呢?是觉得王某罪有应得,还是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严厉?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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