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件的判决,为啥有如此大的社会反响?法官说的很清楚呀:性权利不能买卖啊。一个社会问题搞不好容易得罪一大批人,我随便轻松唠几句吧。 大家都在抱怨什么?都在点赞转发,想表达什么?都订婚了还不让碰,连彩礼都收了,还报警,觉得判得好冤啊,诸如此类。这都25年了,怎么还有人拿着现代的身份证,却活在封建社会康乾盛世啊! 偏偏有人,他要的不是彩礼,是权利啊。他们想通过礼金,想控制两人的婚姻,想控制女人,甚至想控制她们说“不”的那个拒绝权。订婚那可不是给你盖章了,你就可以为所欲为啊?那给了彩礼,那也不是给了你各种各样的免责卡呀。法官说的多清楚呀,性权利不能买卖啊。判了就判了,判得就是对的,上诉维持原判,就是告诉你人没判错呀。二审终审啊,这个案子大家真正想讨论的是什么?法律问题,咱们不需要讨论,判决二审终审,咱们更不需要去讨论。它只是一次赤裸裸的社会价值观的各种分歧、各种撞车,它逼着咱们去思考: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还是彩礼收据的事?爱情彼此是尊重,还是物质条件堆积出来的战利品呢?结婚到底是搭伙过日子,还是协议买断身体呢? 你要知道,“她”说“不”的时候,并不是你出了多少钱,她就得给你配合,而是她 说“不”,那就是“不”呀。如果你还在思考,订婚了还能不能说“不”,以及其他类似的问题,那你是不是太不尊重女性了,甚至“人”字这一课,小学语文你是不是还没毕业呢?
法山叔写的关于大同订婚强奸案这一篇微博已经很直白了一般的性侵指控,举例:你微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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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_zyun1
判强奸的时候,说订婚不受法律保护,男性不能强迫,这是陋习;但是到了女性用这个威胁敲诈男性的彩礼,房子加名,又按世俗价值观来判罚,不算敲诈,我真的无语,这不是双标吗?正常应该是男性判罚按强奸,女性就该按敲诈来,这么多材料还不能证明骗婚敲诈么,要是考虑男女双方的婚恋关系,这个事后反抗的强奸真判不下来,应该是一拍两散,取消婚礼,退还彩礼。
用户10xxx86 回复 04-21 05:07
本来就是双标
明明 回复 04-21 01:15
女子收获高彩礼和男子订婚的事实,本来就是订了结婚合同的事实,按结婚合同,男子己经给高彩礼,并准备婚房等东西,事实上女子愿意单独和男子在封闭的婚房里。女子有什么理由带录音笔,并打开车录音设备,事实以不加房子名就不结婚告男子强奸,违反男女的结婚合同吧?
不再乎
你这是避重就轻洗白白,这件事的核心问题在于定罪的证据不足,推论定罪。
清风浮云 回复 04-21 06:23
满是漏洞百出证据链也敢说完整[裂开],都是经不起推敲,没有排他性的证据[doge]
卟莣泏芯 回复 04-21 07:30
又来了,抛开事实不谈是吗?
用户87xxx36
傻不傻,真是强奸就没处女膜了。太假了,让人觉得诈骗的机概太大了。退彩礼的时间就像法院提前通知一样,几个月时间前没什么动作。后面才多次去退还!问题一堆,关键这男得真蠢得可以。自从这烂事出现,主要真全凭女方一张嘴就能定男方罪。还要什么证据?
AHW妹子 回复 04-21 05:12
这已经计划好了。本来那个女的不想跟那个男的,还带着录音笔,你说女的有问题吗
用户12xxx21 回复 AHW妹子 04-21 08:30
这才是问题的重点,有心算无心,还有语言引导,这是很明显的有备而来……
isabella
女方自愿进入男方房间,女方报警时候早已收了钱,事后处女膜完整,都能把未婚夫判强奸,,为什么?因为男方母亲坚持要起诉十二名办案人员,,这就怪不得别人了,不整你整谁,三年算轻的了,男方要再上诉,没准十年八年,冬萍才笑了几个月,现在全国的小仙女都忍不住开始笑了,男儿哪有什么朗朗乾坤,对父母好点,然后躺平吧,谁还敢谈婚论嫁!!
用户10xxx12 回复 04-21 08:31
不打仗男人地位起不来了
清风明月 回复 04-21 09:43
你肚子都这么大了,谁搞的?
看书的农民
[doge][doge][doge]不要侮辱爱情这两字
LHB 回复 04-21 07:45
生意都没诚信。
BinBinDonut 回复 04-21 13:37
不要侮辱生意这两个词,连生意都不算,这是仙人跳诈骗
明明
男子给高彩礼和男女订婚事实的,本来就是男女订了结婚合同的事实,在以前就是事实上的夫妻了。现在女权高起,女子要高彩礼的权利,却不要夫妻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拿了男子的高彩礼和订婚的权利和好处。现在原告女子可以拿你给高彩礼的权利,却不旅行被告男子结婚义务,这个不是结婚合同诈骗吗?所以法院应该按结婚合同,判女子结婚合同诈骗。按彩礼诈骗金额应该是刑事犯罪。
拉磨的驴 回复 04-21 10:25
不好意思,现实中我也教我孩子可以谈恋爱,但没结婚不能发生性关系,这是最基本的道德价值观,也许你家女人都这样,你妈没结婚就怀你,你女儿妹姐没结婚就和人上床,我你老婆估计也是,我先了解你接了第几手
髅豳 回复 拉磨的驴 04-21 12:15
你还真是什么都不懂啊!订婚意味着什么都不懂吗!还是你活在封建社会,觉得现在订婚可以强迫。还是你觉得订婚后是可以随便反悔的。温馨提示:结婚证不是离婚证,没有离婚冷静期,只要愿意,男女双方在订婚当天都可以去领结婚证
与时俱进
女权太盛了!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旧俗彩礼房子车子都想要,相夫教子却不干。就是从小娇纵惯了
咪哆喵呜
行了吧,还拿着现代的身份证活在封建的康乾盛世,你懂什么是封建社会吗?三媒六聘,下聘礼娶的是正妻,娶的是当家主母,娶的是知书达理,娶的是贤良淑德!要彩礼的是妾!懂吗?现代的女人把自己摆在妾的位置要彩礼,现代的男人可没拿她们当妾,给的是妻的待遇!明摆着的一起骗婚敲诈案,被你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不管怎么洗,女性还不知道收敛的话,人可以宽容,但人不可能一直宽容![抠鼻][抠鼻]
单衣试酒
首先摸摸自己良心说,如果这男方家财万贯,这女的会不会还坚持不行房?第二,那么那些通过高价彩礼订婚结婚的,是不是买卖?第三,如果普遍性的因高价彩礼而取得交配权性同意权,以订婚彩礼的外衣规避了法律,并成为一种习俗,那么女的为什么依循这种做法去取得彩礼?最后我很怀疑你们所谓的性自由权是欺负老实人的权吧?阿q说和尚摸得我摸不得?阿q摸不得真是因为性的自由选择不选他吗?也是也不是吧!你把阿q位置与和尚换一下看看,能摸秃噜皮了。天地之大有多少不是买卖?
2202208
来个支持女方的来解释一下,索要彩礼房产的时候说这是传统。要求女方旅行性义务的时候你跟我讲法律说性权利不能买卖。来给大家解释一下这是什么逻辑。。。兄弟们版本答案在西方。对付这类双标行为传统男人的责任担当已经过时了。必须与时俱进抛弃家庭和责任和血脉延续这些传统概念。。。看看法国结婚率是百分之几?和法国男性谈结婚?想害老子你就直说。。。这就是版本答案
用户95xxx32
呵呵,到处的洗白文,这背后是什么呢?
潘大跌 回复 04-21 09:03
专家们出手了
单人床
拿证了都能判你违规驾驶,何况没领证的无证驾驶呢[得瑟][得瑟][得瑟]事实证明幻想开车的男司机得可能成为妥妥的大冤种[抠鼻][抠鼻][抠鼻]
沦陷
要是在荷兰🇳🇱女的早就判了
chase
这么明显,为什么不判性勒索?
傅唐火
订婚和彩礼都属于中国婚俗的组成部份,为啥单彩礼为啥不是陋习? 要权利不要义务这不是双标吗? 这就好像有个人说:我只要第二层楼,第一层不要。这只有天上有的空中楼阁梦想。
有双
推进零彩礼
用户10xxx36
那些支持的人,让他们的儿子遇到此事,他们就不傻bb了
磊山
现在这个案例就是告诉男人,凡是要彩礼,要房子,要这要那的女人不要碰不要谈,别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很安全
脚下的路
性权利不能买卖,那么就把女的也送进去,敲诈勒索
月朗星稀
作者这是收了多少钱,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盖伦
彩礼,三金都收了,还要分房,不给房产,就喜提铁窗生活,缅甸佬都学不来[滑稽笑]
吻白云
性权利不能交易,国家并不支持彩礼一说,那不就是彩礼”嫖资”没谈妥的嫖娼案呀,男方进去了,女人卖淫怎么没事?公平公正嘛,这样男方强奸得到了应有惩罚,女方也不能随心所欲诈骗,不然有样学样的多咯。
风飘叶落
问题在于证据不足,要真是证据确凿,大家也都不好再说了,但是,事后她还是处女,事后她要房产加名,被拒绝再报警,这踏马是正常的强奸案吗?????
用户11xxx39
彩礼,纳妾时花的钱,属一次性买断,以后女方与娘家再无关联。而娶妻叫聘礼,有三媒六聘一说。男方给的聘礼是要登记造册的,女方无故不得使用。而根据男方的聘礼,女方给基本相近的嫁妆。当然也有女方特别有权势的,嫁妆特别多,如尚公主,前排嫁妆已进公主府,后排嫁妆尚未出宫门,故有十里红妆之说。女方嫁妆全权归新娘所有,如有男方用女方嫁妆,必为世人所不齿。今天全说彩礼,就算新时代了,聘礼说成彩礼没问题,可嫁妆呢?几床被子,几身衣服?以前这叫卖女求财,今天不叫卖闺女?
吉祥汪汪
婚前性行为无论从法律上、德上乃至因果上都是有风险的!坚决反对婚前(未领结婚证)的任何性行为!大同案件中,如果两人事先确定好夫妻关系并自愿办理了结婚证,哪还会有后面发生的这些乱七八糟的雷人奇葩事?!
暗夜 回复 04-21 08:08
别到处粘贴了。拿了证女的不让你动。提出离婚。然后你敢动下就是强奸。。结婚证??你还要说什么??
3388815 回复 04-21 08:17
现在出轨没罪了,只是生活做风问题
狄衍
老一辈结婚的时候,几床被子、几个瓶瓶罐罐,自行车拉回家,两口子相互扶持一起过日子,女性就是半边天。现在自己想想吧,权利和义务是等同的
米小
婚姻法的就是保护女性权益法,不断的完善,最终结果就是男性开始恐婚,从而使男女结婚意愿平衡,不再是男追女或者男性为了结婚而掏空家底!
kL
自私自利的人总认为“理”都在己方,占有别人的东西和权益,那是你自愿给的,收的理所当然,你要其付出,必须得先给出其认为的足够付出来换取,“不足够”时,就说你对其实施强迫,“违法”。总而言之,获取利益只能其单方面,反过来时则必须拿法律说事。
枫叶牛仔
扯东扯西。一句话。不让碰收彩礼干嘛。
拉磨的驴
不要法当盲,笔者,订婚是未婚妻,还不是配偶,这在古代也是不能发生关系的,还没正式结婚都有退婚可能,现代人是不是没结婚男女同居正常化都无羞耻心了,就算是结婚,同房也要双方自愿,难道办这事你老婆不愿意你就直接暴力硬上吗,强奸是包括婚内强奸的,要夫妻感情不好,一样成立会进去坐牢。
阿波罗
笑死人了,任何法律法规,也是根据实情以及社会影响来修订,现在的女权崛起导致了国内婚姻家庭处处遭殃,社会风气恶化,各种婚骗频发……
盘古一族
按传统来说,愿意结婚就基本相当于愿意生育子女。撇开这个最终目的,说过程怎么怎么,那只是会摧毁传统而已。
白衣沽命
一方面讲性权利不能买卖,但是实际上呢很多女性又拿出来卖(结婚收高彩礼本质不就是卖嘛)?
树叶
什么乱七八糟的
山在云中笑
不要被干扰,现在是有罪和无罪争论,特别是体内DNA检测和医学证明这么重要的证据不被采用,为什么?有人说情况特殊,0.01%的人QJ后体内检测不到DNA或处女膜完好。我要问,为什么宁可相信0.01%不相信99.9%,这又不是在大庭广众下发生有证人,他俩发生的事不靠科学靠什么?报案、烧窗帘、拉扯、哦哦……QJ证据没有说服力。
随风漂流
男的出来大概率刀这个女的
一蓑烟雨
应该以证据为主
_伪善
看来我不拉黑你是不行了,怎么又刷到精神病了
往日如风
大同案已经超越案件本身。关系到结婚生子整个社会的运作。如果结婚不能保证忠诚和性权利,仅仅是分男方财产。那么结婚的意义在哪儿?处女一告,冬萍一笑。那个男的敢耍朋友结婚!希望不要像南京扶不扶,后面再出来个新婚洞房强奸案!希望能像药神和第20条那样推动社会的进步,最高检该出来走两步了。
易博远生物
这个小编好搞笑,21世纪了怎么了,有身份证怎么了。定亲也是自古以来就有了,女方收彩礼现代法律就默认,男方想要好好过日子,就成了封建糟粕了。为什么不能一碗水端平,不领证收彩礼是不是也要废除。社会需要的是公平,不是扣文字钻空子的胡判乱判。
重庆崽儿吹夸夸
结婚!性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不能说着婚姻又不承认这个
茄子酱
没结婚的男人大多数站男方一边,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可以给你们提个醒,免得以后不明不白的进去了还喊冤!
华03 回复 04-21 11:58
只要是人就会质疑一个程序违法和证据不充足的判决
山在云中笑
不要被干扰,现在是有罪和无罪争论,特别是体内DNA检测和医学证明这么重要的证据不被采用,为什么?有人说情况特殊,0.01%的人QJ后体内检测不到DNA或处女膜完好。我要问,这又不是在大庭广众下发生,他俩发生的事不靠科学靠什么?报案、烧窗帘、拉扯、哦哦……QJ证据没有说服力。
星辰幻影1003
男儿当自强
用户10xxx91
这样好了,以后所有案件发出来又网友判,多数人的赢,这样就都没有意见了 除了当事人死活以以外[开怀大笑],我看看以后
有果必有因
带录音笔,当我们男人啥笔吗?
愿代她伤
订婚不等于结婚,综合来看女方不同意性行为是事实,男方采取暴力也是事实,这就是强奸,判决强奸有什么问题
用户10xxx90
这跟性权利买卖没关系,作者明显混消视听,抛开之前的谈婚论嫁,退一万步说,男子顶多算是强奸未遂,法官却判强奸罪成立,这不是轻罪重判吗?
用户10xxx28
不让陪 就不要收人家彩礼 房子
用户14xxx35
先仙人跳,再说不,轻轻松松发家致富
用户14xxx05
处女膜完整的强奸案!!!
用户99xxx38
说权利的时候你是振振有词,说义务的时候你是闭口不提,人家拿大价钱娶回家是组建家庭,传宗接代。不是接回大神祖宗牌位上供着。
用户10xxx12
女方没有一点问题我是不信的
河神
诡辩
风来尼泊尔
那女人为什么要收人家男方的财物?
老张
讨论的是已经订婚,人财两讫,膜都没破你反手就是一个诉讼给人毁了?这是奔着结婚的?
用户12xxx69
发生关系前后女方的行为违背常识。
岁月刻痕
这些避重就轻歪曲事实的洗白到底是谁雇佣的
余生勿扰
既然不同意就退彩礼啊
用户10xxx79
洪七公
这事感觉跟当年江西自杀案一样,疑点重重,不符合我们老百姓所理解的常理
暗夜星火
专业洗白
dddddop
不封建你要你妈彩礼。
cnsx
全国男人们注意:谁也不要娶山西大同吴艳丽,给小席留着 ! 估计这样艳丽就会翻供了,因为她老公可以拿到国家赔偿。
余生勿扰
这男的有问题人家都不同意了还给什么彩礼
水人
彩礼房产加名不是报价么?!
愿你幸福不只一夏
大家在抱怨,凭啥结婚要男方出彩礼,买房加名啊?女方要是没有买卖你要权利没人说你啥,但是不能既要又要吧?那是无赖做的事。 既然都25年了,女方为啥还要按照旧习俗要什么彩礼啊?哦,彩礼按照旧习俗照要,然后标榜现在是新时代,我女性有权利对你说不。你把男性当啥啊,冤种冤大头吗? 这个事情之所以闹这么大,不是一家的事情,是整个社会的共同问题,男性女性的婚姻关系已经岌岌可危,女性现在可以说不了,有说不的权利,逼的现在新婚姻法也对女性要这要那也说不了,看着吧,当法律也管不了这种风气的时候,就轮到男性说不了,到时候大家各玩各的吧。
早阳
如果强奸罪名成立,那女方妥妥的敲诈勒索罪!法律同样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更何况是10多万的彩礼和房产加名!敲诈勒索罪是铁定的!
happystar
别扯这些有的没的,当她要那么高的彩礼,房证上不加名就报警,她自己已经在卖买了,你想拥有权利,却又不想承担责任义务,哪儿有那么好的事!
神印王座
还不如封建古法呢,不见面不接触,谈妥条件,直接送入洞房。现代女拳太厉害,既要又要还要。!反正什么都得依着她来,否则就是违背妇女意愿。随时推翻告你Qj
国保
两家的因果,幸福变得悲剧,物质和精神出现碰撞,不知对两家哪个有半点好处,损人不利己,人生何意,何求,短短几十年,都是生命延续,中断了,一切中止
淡墨素影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现在的中国好日子过得太久了,在来一次世界大战看你们还有没有卵精力搞这些事。
Ai
网友最想了解的是为何证据不足就能硬判刑,要是有决定性证据为何二审需要一拖再拖,而你们这群人天天扯着个彩礼,扯彩礼前为何不了解下为何男方要了提民事诉讼,才能见到彩礼?真要想退,从刑拘到一审这大半年没时间退吗?
用户10xxx61
说得真好,男人以后努力挣钱,每月花几百块去嫖娼多好,没烦恼,不用坐牢,被抓了也就是罚款
杰哥
支持判决,看看还有多少和这些恶臭牛排结婚的
圣者仁心
性权利不是买卖好像是强奸,如:结婚需要財礼(有多有少)、住房、金银首饰、汽车等;养小三亦如此;嫖娼更是交易;潜规则已有利益输送……
From south to north
非上不可么?换一个结婚行不行?憋不住出去找个五百的行不行?怕犯法五姑娘行不行?不管是仙人跳还是啥,钻啥套啊?
大 犇犇
你在诱导舆论,大家抱怨或者说议论最多的是强奸事实认定缺乏证据,最关键证据居然是女方主观认定跟一通录音的电话,这个电话还是在女方母亲引导下说出来的。女方是仍是处女的重要情节反而不考虑
偷心圣手
你洗白文有些二,我们在意的是定罪的合理性。现在对于强奸太偏向女方!无论婚前婚后,强奸都是只取决与女方的说辞,而未充分证据,一个处女怎么可能判强奸。
打爆你的头
经济上是依附的,人格上是独立的[开怀大笑]
用户15xxx65
领结婚证是法律尊重民风民俗,是用法律保护民风民俗,不是用法律破坏民风民俗的,什么问吉、纳彩、订婚等等都在法律保护之内,包括现在自由恋爱,一但确定恋爱关系就不能脚踩两只船,如果法律只认结婚证,订婚有何意义?以后婚姻就是两个陌生人领一张证。
趙雄托你帮我
怪男方;如果早点房产证上加名了就不算强奸了[静静吃瓜]
用户10xxx57
按小编这样的说法,都25年了,还要什么传统文化意思,还过什么年,还过什么中秋,统统的给韩国拿去申遗了!
月光下的回忆
℡那你是不是太不尊重女性了,甚至“人”字这一课,小学语文你是不是还没毕业呢?℡,不尊重女性?多少家庭是女性掌握财政大权?还记得那个离婚案的拿着老公每月8000元,还出轨的女人的邪恶一笑吗?还记得那一个个不给钱就不下车结婚的女人吗?还记得那些喊着℡小奶狗℡,神色轻佻的女人吗?还记得那些呼吁女性℡雄起℡的女拳主义者吗?你在搞笑吗?是想身无分文入局,身怀百万家财出局吗?到底谁没学好℡人℡的?到底谁在不尊重女性,让女性偏离℡平等℡?
用户17xxx53
规则是什么时候才可以过性生活,才受法律保护?
用户18xxx93
别洗了 你就是利益链条中的一环。告诉你 国家很快就会彻查 不论你们是什么目的都跑不了。不论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搞乱社会 还是有间谍作祟 一个都甭想跑。
情到深处说太短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收彩礼就是诈骗
赵澧滨
可卖淫却是客观存在的。
牛回头
最大的问题是性同意可以撤回,当时同意,事后敲诈,不同意就告qj,类似南昌qj案
恐龙扛狼
为什么黑人不去山西
天上流云
同意可以撤销。[赞][赞]以后女的都说“不要~停”。这句话就随时可以把男同胞送进去。
道懋岸燃假猩猩
你也搞清楚,彩礼是女方要的,不是男方硬塞给她的!
天赐
男子进监狱了,说陋习 要结婚了,不给彩礼,就不嫁
随风
作者说的什么?全片都是胡说八道,说了那么多,什么都没说,又是一个洗白够
BinBinDonut
新时代小仙女零成本创业计划
用户18xxx77
在录音里或者是男方父母写的协议里很清楚呀,补齐彩礼和婚前房产加名婚后住娘家就不告嘛!你猜为什么?
爱你一生
既然这么说结婚干啥?又当又立,不让碰,还要高额彩礼做什么!嫖娼也判不了三年。
用户15xxx27
随风
举报你个胡说八道的东西
用户15xxx87
女方内裤上没有检测到男方str,那么男方是如何暴力脱掉女方内裤的????奇葩判决,现有证据链不能证明强也不能证明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