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年仅25岁的“女流氓”翟曼霞跪在刑场等待被枪决,行刑前她突然对着天空歇斯底里地喊道:“我是无罪的!”话音刚落,随着一声枪响她年轻的生命定格在了25岁。 这事儿搁现在听着就跟天方夜谭似的,可在三十年前的中国,“流氓罪”这顶帽子能压死人。 翟曼霞那时候就是个爱穿喇叭裤、跳迪斯科的时髦姑娘,搁现在也就是个普通潮人,放那年代可就成了过街老鼠。 她被举报跟18个男人“关系密切”,搁现在顶多算恋爱经历丰富,在严打时期直接被扣上“破坏社会风气”的罪名,连死刑复核都没走就给毙了。 要说这“流氓罪”有多离谱,简直就是个啥都能装的大筐。1979年刑法规定,聚众斗殴、侮辱妇女、破坏公共秩序都算流氓罪,最高判七年。 结果到了1983年严打,这罪名直接升级成能枪毙人的重罪。 当时陕西有个叫马燕秦的妇女,因为在家办舞会,被查出跟130多个男人有往来,直接判了死刑。更荒唐的是,她连自己两个女儿都逼去陪睡,最后母女三人全被枪毙。 翟曼霞的案子更冤。她就是个普通工人家庭出身的姑娘,就因为性格外向爱交朋友,被邻居大妈举报在河里裸泳。 警察一查,好家伙,她居然跟18个男人谈过恋爱!搁现在这算啥?可在那年代,谈恋爱超过三个就叫“道德败坏”,超过五个直接进看守所。 最讽刺的是,她被抓的时候还在替同事打毛衣,压根儿不知道自己犯了啥罪。 审判过程更是儿戏。1983年严打讲究“从重从快”,很多案子从立案到枪毙就一个礼拜。 翟曼霞的庭审记录就两页纸,全是邻居和同事的口供,连个物证都没有。 她在法庭上哭着说:“我就是正常谈恋爱,怎么就成流氓了?”法官一拍桌子:“跟这么多男人上床还敢狡辩!”直接当庭宣判死刑。 行刑那天,她被五花大绑押到刑场,围观群众里三层外三层。有人往她脸上吐唾沫,有人喊“枪毙荡妇”。 她突然挣脱武警的手,对着天空大喊:“我无罪!性自由是我的权利!”这一嗓子把所有人都震住了,直到枪响后半天,人群里还有人在嘀咕:“这姑娘说得好像也没错啊。” 这事儿放现在看,妥妥的时代悲剧。1997年刑法修订,“流氓罪”被拆成强制猥亵、寻衅滋事等罪名,可当年多少像翟曼霞这样的年轻人成了牺牲品? 就说牛玉强吧,1984年因为跟人打架被判流氓罪,结果保外就医超期没回去,刑期一直延到2020年才结束。他出狱时头发都白了,哭着说:“我在监狱里过了两辈子。” 现在再回头看翟曼霞,她那句“性自由是我的权利”简直超前了三十年。 搁现在,谁还会因为谈恋爱次数多被判刑?可在那个年代,连穿牛仔裤都能被当流氓抓。 更讽刺的是,当年判她死刑的法官,现在退休后天天跳广场舞,说不定还夸年轻人思想开放呢。 要说这事儿给咱啥教训? 第一,法律得跟上时代,不能让“口袋罪”毁了人命; 第二,别拿道德当法律使,人家谈个恋爱关你啥事儿? 第三,年轻人追求自由没错,但得看啥时候啥地方。翟曼霞要是活到现在,说不定都成网红了,可在1983年,她连做自己的权利都没有。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你们有过类似的经历吗?欢迎评论区留言哦 别忘了点赞关注,我们评论区见!
1983年,年仅25岁的“女流氓”翟曼霞跪在刑场等待被枪决,行刑前她突然对着天空
田亿娱
2025-04-21 21:03:22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