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岁女孩过马路被撞身亡,目击者称:当时人行横道和左转车道均为绿灯,罐车司机这下麻烦大了! 从街角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事情发生于4月20日早上8点40分,星期天女孩和妈妈一同出门,一开始妈妈都紧紧拉着女宝,等到十字路口过马路时,孩子率先从斑马线跑了过去,正好被左转过来的罐车撞倒身亡,紧随其后的妈妈目睹了这一痛彻心扉的悲剧。 有人觉得是妈妈的责任,她放松了警惕,没有将孩子牢牢牵在身边,可过马路的地方是斑马线,人行横道处也是绿灯。绿灯从斑马线过马路,无论是幼儿园还是小学都是这么教的,女孩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再加上孩子活泼爱动的天性,率先跑过去是没有问题的。 可根据目击者的介绍,人行横道和左转车道都是绿灯,现在出了人员伤亡的事故,从法律角度来看,到底是谁的错误和责任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行人斑马线优先,再加上转弯让直行,所以即使是两个绿灯,罐车也是理亏的一方,大概率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法规致人死亡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现在小女孩已经被撞身亡,若交警定责后,罐车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他很有可能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为什么会出现两个绿灯的情况呢?这其实还比较常见,尤其是在车道少、人车流量小的路口,同方向的直行或左转,都由一个圆形绿灯控制,没有单独设立左转箭头灯,右转车辆更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右转,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这种设计就会出现行人绿灯过马路和左转车辆绿灯通行的冲突,需要双方相互注意,尤其是车辆驾驶人员。 在一些大城市或者较宽路口,针对上述缺陷,通常采用二次过街设计或分时通行规则,很好地避免了事故发生。 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更何况是眼睁睁看着这么小的骨肉突然离世,母亲的“疏忽”不能苛责、也不必苛责,她们原本就是无过错方,是实实在在的受害者……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湖南6岁女孩过马路被撞身亡,目击者称:当时人行横道和左转车道均为绿灯,罐车司机这
宏邈小讼言案
2025-04-22 00: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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