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在服刑期间将房子转到母亲名下,并交代母亲房子不能动用。后来,因弟弟做生意亏损,母亲将房子抵押以筹钱救弟,此举未经李敖同意,因此家中财产安排出现问题。当时房子办理了登记,家内经济事项只靠口头说明,使得各成员采取不同做法。这一事件显示,口头通知难保财产安全,须将重要决策形成书面记录,以使将来责任明确。 网络上,网友讨论此事,有人说,家人间财产调整本为常事,各人自有分担责任;也有人说,家中经济活动应按规定办理,不能光靠口头交待,否则容易生事。讨论中有人提到,如果事前订下协议,明定资金用途和责任分工,家内纷扰便能免除。由此看出,在处理家内财产问题时,法律程序不可忽视,家属在做决定前应沟通后将结果写入文书。 这一经历在家中财产管理上留有教训,使人认识到经济事务须依规定办理。家人各自采取行动后,财产问题便处于无序状态,令事后调解困难。面对经济决策,每个家庭成员都应在行动前协商,将意见写进协议,使各方责任得以固定。处理家内经济事宜时,法律文书能作依据,让各方行为受规则约束。对此,我认为家内财产安排应在行动前达成共识,用书面形式将各项内容确定下来,这样才能护住利益不受侵害。 你对家中经济安排靠口头通知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中分享你的意见。
天津,男子出国12年、父亲去世都没有回国奔丧。父亲去世前,女儿搬到父母家中居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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