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6岁的上海人徐先生,在单身了20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50岁的蒋女士,两人便恋爱了。 交往了没多久,蒋女士就搬到徐先生家住了,然后提出要领证结婚。徐先生把这个消息告诉家人后,家人都反对。 徐先生的姐姐说,蒋女士是图徐先生的房子,她叫徐先生不要领证。徐先生的女儿也认为蒋女士是看上了徐先生的房子,所以也极力反对。 可蒋女士跟徐先生说,她不要房产,她是因为爱情才要跟徐先生结婚的。徐先生很感动,就坚持要跟蒋女士领证结婚。为此,徐先生跟女儿大吵,最后断绝了父女关系。 2019年,徐先生和蒋女士领结婚证了。 三年后,蒋女士提出,要在徐先生的房产证上登记上她的居住权。理由是万一徐先生先“走”了,她怕徐先生的女儿不让她住。 徐先生有点犹豫,蒋女士便以拒绝夫妻生活来要挟徐先生。如果徐先生不给她登记居住权,她就不跟徐先生过夫妻生活。 徐先生没办法,只能去房产交易中心,为蒋女士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居住期限为终身。 按理说,办好居住权登记后,两人就要好好过日子了。可蒋女士还是不愿意跟徐先生过夫妻生活,她还不照顾徐先生了,动不动就跟徐先生吵架。 2022年9月,徐先生不堪忍受吵架,只能搬到客厅里的沙发上去睡觉。徐先生的这套房子是一室一厅,蒋女士睡在卧室里,徐先生只能睡客厅了。 半年后,徐先生忍受不了蒋女士的辱骂,便提出离婚,蒋女士也从家里搬出去住了。 2024年7月,经法院调解后,徐先生和蒋女士协议离婚。 但离婚后,蒋女士把徐先生告上法庭了。她要求搬回徐先生家居住,并且睡在卧室里,禁止徐先生晚8点到早8点进入卧室。 原来,在离婚纠纷中,徐先生书面作出承诺按原来的条件居住,也就是他住在客厅里,蒋女士住在卧室里。卧室有16平米,客厅是7平米,客厅里通风和采光都不如卧室里好。 法院审理后,宣判徐先生败诉,因为徐先生和蒋女士是签过协议的,蒋女士具有终身居住权。 很多人只注重房产所有权,往往不重视居住权,其实居住权也是非常重要的。买卖不破居住权,房子产权人若想卖房子的话,有人居住在里面,那是没人愿意买这房子的。 老年人再婚,也要慎重,不要入了别人的套,最后被人骗财骗色骗情。
2018年,56岁的上海人徐先生,在单身了20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50岁的蒋女士
结绿
2025-04-23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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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瓜
没用的家伙,还是不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