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吕锦茹原本获无保请回的裁定“遭推翻”!北检成功抗告,案件将重启羁押审查程序。
台北地检署于17日对国民党台北市党部展开搜查,并申请羁押党部主委黄吕锦茹,然而台北地方法院最终裁定无保请回。北检于22日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于24日决定发回重裁。
今日,台湾高等法院公布,由审判长吴丽英、受命法官陈铭埙以及陪席法官陈丽芬组成的合议庭认定,尽管台北地方法院原审以黄吕锦茹涉嫌违反刑法第216条、第210条以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等罪嫌不足为由,驳回了检察官的羁押申请,但这一结论与案卷中同案被告、相关证人的证词,以及罢免案提议人名册、名册查对结果、党员名册和通讯软件对话记录等证据综合比对后,所揭示的被告对本案犯罪事实有相当程度的参与情况并不相符。因此,被告是否罪嫌不足,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合议庭认为,检察官抗告时指出原裁定未详细审酌案卷相关事证,这一观点具有合理性。既然原裁定存在可商榷之处,自然无法维持,故决定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裁定。随着黄吕锦茹无保请回的裁定被撤销,案件将发回台北地方法院进行重新裁定,并计划再次召开羁押庭。
yuanyinong
抄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