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因 “四川芬达” 模仿维权升级,将名誉损失费从 500 万追加至 700 万。他指出对方模仿已经超出娱乐范畴,属恶意恶搞,导致自己形象受损、代言流失、收入锐减,所以追加200w的赔偿。好了,这次你俩拿什么去赔吧!所以说,不管干啥都要有一个度。
杨坤追赔“四川芬达”至700万
玉胜
2025-04-25 16: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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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6
杨坤模仿我用两只腿走路。。。
追风刀
垃圾,想钱想疯了!
我的中国心
没座
用户13xxx80
估计到最后什么都不会赔,瞎折腾一下而已。
东东
其实杨坤出不出歌没有什么人关注,就算出新歌也没有人喜欢听,何必老把自己往死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