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纪检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双流区人民法院承办的(2024)川0116民初**号案件启动纪监监督程序。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地震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由**人民法院受理(附件1:案情简述),案号:(2024)川0116民初**号,**法官为审判长。 该案审理过程中,在存在合法有效结算的前提下,**地震局为了拖延案件审理时间,向**人民法院提出对案涉工程进行价格鉴定的申请。而**法官违反多项法律规定,对**地震局的鉴定申请予以准许。对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不同意对案涉工程进行造价鉴定的情况说明》(附件2)及《听证申请书》(附件3),但**人民法院**法官未对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情况说明及申请书予以回复,依然要求申请人配合鉴定,浪费司法资源。 鉴于**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的违法事实,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回避申请(附件4),和“ 院长纠错申请(附件5)”,但未得到回复。 申请人合理怀疑**法官与**地震局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二)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特向贵院故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纪检组提出启动民事诉讼纪检监督程序。 此致 **人民法院纪检组 申请人:
“这可是你们先开始的!”——围绕李在明案,民主党掀起对大法院的“全面开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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