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15个月后,女子报警称被“强奸”,警方随即带走两名当事男子去调查,本案所有的证据都是口供,而且非常主观。一审两名男子被判无罪,但是二审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被判有罪。
这个案件印证了中国妇女报曾经说的“性同意可以撤回”,这也说明,是否被“强奸”是存在薛定谔状态的,她想送你进去就是,不想就不是。
就问男同胞们,你们怕不怕,“强奸”15个月后,仅凭口供就能定罪。我已经想不到什么来形容这个了,实在是颠覆整个人生观的事情。现实就是这样,对方有无限开火权,你连防弹衣都没有。只能说,遇到了就是遇到了,算你倒霉!
倾城
这是真事还是造谣?现在自媒体胡说八道的也挺多?
用户16xxx60 回复 05-07 20:23
《中国妇女报》的“性同意撤销”是真事。如此荒唐的司法建议,竟然是出自全国妇联机关报。
同在世界 回复 05-08 07:21
请问那个撤回同意是在几个月以后啊!也就是说你同意卖房,别人把房子卖了几个月后,你不同意了?也能把卖房子的送进去!
方天画戟
我前妻会不会告我20年前侵犯她,儿子18了,刚去上学![捂脸哭]
用户98xxx14 回复 05-08 08:06
婚内强案子,听过吗?把老公送进去了,没有生存能力,活不下去,上诉不告了。让他出来挣钱养活自己。
用户16xxx60 回复 05-07 20:25
20年,你的恶行应该没过追诉期。
佛前一片尘
没有任何案情,就主观臆断和“性同意可以撤销”有关。也是佩服了
光遇琴谱
男女分区居住是防止类似事件出现的方法,否则…一不如意,就被送“强奸”了
用户10xxx21 回复 05-08 02:00
呵呵 男女分居 男得以为到时就离婚 然后耍了个女朋友请问是否算出轨[开怀大笑] 然后属于婚姻过失净身出户[静静吃瓜]
风児
上联:自古奸出妇人口 下联:从来恶起歹人心 横批:天下大同 [抠鼻]
用户41xxx75 回复 05-08 09:08
还是佩服你有才。
马可坚 回复 05-08 08:09
人材![点赞]
风児
上联:自古奸出妇人口 下联:从来恶起歹人心 横批:天下大同 [抠鼻]
t_boy2000 回复 05-08 20:27
赞你!
不吐不快的世界
记得有个案子,一个12岁的小女孩,说谎,把她们村的男人都送进去了。
暗影熊 回复 05-08 06:29
拔叔拍过一部片子的
冰城黑蝶
把中国的小仙女都送到青藏高原关起来吧,那里是最靠近仙界的地方了
轩辕雲霄 回复 05-08 08:28
送去印度吧
用户13xxx91 回复 05-09 09:03
有舔狗不同意
光明纪元
现在也来越魔幻了,前面山西的案子还能吃瓜,现在例子越来越离谱,只要女人想,不管你在哪,不管你有没有跟她接触,只要知道你这个人,都能告你强健,不需要证据,告了就能判刑!
卡贝 回复 05-09 15:50
大同案例怎么了。不合法吗?
卡贝 回复 05-09 15:49
造谣的还反驳个鸡毛,当然拿不出来东西。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嘛。只有造谣的自己知道辟谣多难。
杰哥
怎么不服气?这就是遥遥领先
用户15xxx43
保护妇女权益,保护得过头了!
翥子影视
这么离谱的吗
用户18xxx31
不是说有个女的午休做梦梦到同事强奸他,然后同事被关了吗?
古月胡
这是对中国男人搞的性别恐怖主义。
用户10xxx26
这她妈是美国法官到中国执判吗??!
空着的无名指 回复 05-09 01:24
现实恰恰相反,美帝这种刑事案,法官只能主持法庭秩序,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腾挪。
你猜呀
我就搞不懂了,强奸罪都是不公开审理案件!网上的东西基本就是一方之言,多去听听刑事律师直播,很多犯案的都去咨询,咨询时描述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更别说放网上不用负责的
你猜呀 回复 05-08 10:48
哈哈哈哈😂我让你听犯罪者,你听律师?杠精还蛮有意思的,思维混乱没有逻辑,还法盲。
用户23xxx88
现在才知道那本武林秘籍为什么叫《辟邪剑法》了!现在这情况,得练了才能辟邪!
鲸鱼的饭量 回复 05-09 04:10
创练这本功法的人,说明有前瞻性[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暗夜星火
三年!无语😑
李大歌
各位强健犯们,你们好,我是新来的强健犯!
六月的柿子
目前,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可以保护性关系中的男性方,或者婚姻关系中被出轨的男方。男同胞们,实在不行考虑考虑男同胞吧,起码相对安全。
用户10xxx93 回复 05-08 22:42
呵呵,男男没有强奸,但是有性猥亵,还是有缝纫机踩,一年多!
青清
告她卖淫,
岩兴保温内外腻子建材厂
以后女的假结婚,结婚后不让老公碰,敢硬来直接送进去,在法院起诉离婚,拿全部家产,半年或一年后直接离婚分家产,来钱更快,还不犯法,
用户18xxx31 回复 05-09 09:09
有个女的刚结婚半个月还是半年不让老公来,反手举报婚内强奸,男的被抓进去半个月之后,以对方有案底为由,申请离婚,最后判赔男方一半财产。。。富豪们慌了吧
用户18xxx56 回复 05-09 00:38
已经在干了
ILNBA
麻烦了,以后跟老婆亲热要先问她同不同意,同意了要拍视频留证据才行,不然她事后不高兴告强奸那不是很麻烦[捂脸哭]
zhan520506 回复 05-09 06:03
拍视频属于淫秽录像,依然违法要罚巨款。
Alen Li 回复 05-08 17:41
留证据并没有卵用 该判还得判!
潇湘听竹语
悲哀
矿石收音机
把她脸用刀刮烂再自首吧,反正都是一样的三年
8021031
看个电视剧大家都骂律师给男的辩护让人脱罪,看个自媒体就都骂女人了。。。。。
时间过的很快3496
告到她跳楼
南方山羊
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这几要素,大家核对一下此文符合哪一点?此文乱扯蛋!
碧海蓝天
你不要胡说八道,强奸幼女就是很小的女孩,有的过了很长时间,只要小女孩能指认,且合乎逻辑就可以只凭口供判决强奸!
晨风暖 回复 05-07 21:04
那意思是想诬告一个人,叫一个幼女指认,只要合逻辑,不管对方有没有在场的证据都可以?没有侵犯任何证据,只有合逻辑的口供
广岛原子弹 回复 05-08 10:01
符合逻辑??谁的逻辑?编得也行?只要逻辑?
用户10xxx75
我得感谢我媳妇不杀之恩。大同案就是中国家庭分裂的开端。强奸罪就是挂在男人头上的剑。不满意就直接掉下来。说句实话,就大同案,绝对是撕裂家庭结构的一颗炸弹。只要夫妻之间有点矛盾,立马送你进去没得商量。这就感情跟家庭的基础动摇了
用户10xxx75 回复 05-09 13:59
自媒体是有记忆的。这还真有。你可以查查
冥月松间照清泉尸上流 回复 用户10xxx75 05-09 16:29
你再查一查,除了已经提起离婚的,婚内强奸被判刑的你找一个出来
见溪群疑
太荒谬了
用户13xxx91
以后小三都可以上位了[哭哭]
一错再错
这是把法官当傻姑娘耍
whb
真的吗?感觉你不怀好意
用户85xxx73
远离婚姻,远离女性。
倾毕生支持刘博士
这到底是事实还是造谣?
Alen Li 回复 05-08 17:43
是真的
zhengbin
判强奸要以事实为依据,证据为支撑。自古都认为口说无凭。
吻白云
已经没天理了
陌生恋人
可能后人会评价这一代脑残。
zeasky
[并不简单]里面的根据据说是如果你以欺骗的方式跟对方上了床,对方发现之后就算方时同意也可以反悔,但这踏马里面就有可操作的空间了不是
风飘叶落
这个案子如果以聚众淫乱罪,则男女三人都要进去,但如果是强奸则不一定,需要过硬证据,如果成立则是轮奸罪,如果不成立,女方就是诬告罪
天下麟
强奸一般追诉期是五年。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鲸鱼的饭量
我就不信她们还能告我离线强奸[开怀大笑]
sunover
口供不能形成证据,只能成为佐证,没有形成证据链,是不能判刑或进行行政拘留的。这就是法律上的疑罪从无。
渔民
被告既然坐牢了,一辈子都毁了,连孩子以后都受到牵连,那么服刑完毕,出来和这个女人好好协商,让她后半辈子给你养老吧!
天马心空男孩女孩
15个月,即使没做过也可以控告
时间过的很快3496
抱一下警试试看
海天共明月
一点都不信
赫赫
性同意是发生前撤销不是发生后,造谣就应该坐牢
用户10xxx40
现在法官女的多,男同胞还是要洁身自好
用户16xxx73
二审法官是男是女,有人知道吗?
暗柔
这种律师居然还活着,没有天理了
暗柔
这样的律师居然还活着~~~~
用户75xxx42
假的吧,这么久了,男的不承认做过就行了,有本事你拿证据来,,
春秋冬夏
叔叔阿姨们?
书剑留香
看来以后还是系一个稳固一点的裤腰带,没事可千万别解下来
处女座星云
这样的案例逼得中国男人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意去结婚生子了。
我会好好的
大同才是真的震碎三观
唯美
如果进去一半了,对方说我不同意。算不算强奸。
该死的温柔
很多事看解释权,像嫖宿幼女罪,戴套不算强奸等等
上善若水
这可以让绝大多数男人只敢嫖娼不敢出轨!出轨随时可能翻脸成强奸!
铭房
以后跟自己老婆也得小心点,哪天一个不高兴或者外面有人了,把你送进去吃公家饭也是有可能的。
聿筆
美国收买的媒体恶意带节奏!
逢年好大雪
十五个月,孩子都出生了。
shark
先不说撤销的问题,就说怎么证明性同意呢?明明当时两情相悦,男人为了以防万一,难道还事先签个协议或录个视频? 干脆我们全部男人自己找块地方生活单独生活,说不定慢慢的进化成无性繁殖或天生双性根据实际情况天然变形繁衍……让仙女们自己去互相打拳吧
红叶舞秋风
是不强奸罪,还得是张宗昌大帅来断案。
红叶舞秋风
是不强奸罪,还得是张宗昌大帅来断案。
平湖淡淡
好
用户10xxx99
又在乱编!
天乐
法律应该重物证,轻口头证明的。
用户17xxx10
应该设一个时效,36小时。
用户10xxx36
呸
71
[笑着哭][笑着哭]不是那台车能在百公里速度时说停就能停滴
梦中的梦中
以后黄河以北住男性,长江以南住女性,黄河长江中间住自认为可以承受后果的男女。。。
用户15xxx95
女拳发冠
犯中华者虽远必诛
这是真事还是文案而已?如果是真实案件的话,那就太扯淡了!
独孤行者
什么案件,什么名字
逗你玩
女性的口供就是证据,轮到男性了,哦,口供不能当直接证据
璀璨星河
你撤回我也撤回了,大家都没事了。[得瑟]
blueblue1058
女法官吧
否极泰来
如果真有此事,麻烦公布一下法官的名字,我在广东想送一面锦旗给他(她)[笑着哭]
Alen Li 回复 05-08 17:44
没人知道名字 依据老夫的判断 只能透露一点:法官是女性
用户13xxx91
有没有男联报[哭哭]
正直fa
记住这句话,无毒不丈夫,最毒妇人心。
人微言轻
不可能吧?不会这么离谱!
〆謎つ
夫妻有强奸罪就是不合规。分房很久或离婚冷静期这样情况强迫判强奸还能说得过去。不然只要女人不开心或神经质了告另一半,告一个个都要进去。
杨云松
远离女人和狗
Alex
应该把一审二审法院报出来,判决书在网上也应该能查出来。就这么随便一说,谁知道真假?
幻影年青
自媒体乱编的消息,缺少可靠信息的。
春禾木
尽快攻关仿真机器人技术,男人需要这样优秀的产品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
宁子
这年头,做男人太危险了
用户12xxx49
都是钱的作用,想要得到自己心中要求钱是关键问题
用户52xxx27
这种舆论看上去是在讨论不公,实际上是在创造男女矛盾。时间间隔不能作为“性同意”可以撤回的佐证支撑,比如幼女她不清楚,1年后家长发现,你说这是性同意,还是性撤回?比如,在读学生迫于压力,1年后毕业举报,你说是性同意还是性撤回?对待强奸法律界定确实需要更客观,更公平,保护男女双方的权益。但是并不意味你这种人能够用这种现象来塑造对了,质疑司法。
事物简单人心复杂
远远见到女人大家最好不要与女人对视,小心小仙女一不高兴告你企图强奸。[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