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经济警察吗? 经济警察是计划经济时代大型国有企业内部设立的特殊治安力量,其职能介于“企业保安”与“准执法机构”之间,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维护生产秩序和国有资产安全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后,重点发展重工业,钢铁、煤炭、石油等厂矿企业成为经济命脉。由于这些企业规模庞大、物资集中(如钢材、设备、煤炭),且多位于偏远地区,公安力量难以全面覆盖。为防范盗窃、破坏和生产事故,国家允许大型国企设立内部保卫机构,即“经济警察”。 经济警察主要负责巡逻厂区、检查进出物资(尤其是贵金属、稀缺原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止工人斗殴、罢工,处理生产事故(如火灾、设备损坏);对盗窃、贪污等行为进行初步调查,重大案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可盘问可疑人员、暂扣赃物,但无刑事拘留权。 经济警察优先从退伍军人、党员或“根正苗红”的职工中选拔,部分企业通过内部招聘; 属于企业职工编制,非国家公务员,工资由企业发放;配备警棍、手电筒、对讲机等,个别大型企业配发制服(类似警服但标志不同)。 1990年代国企“抓大放小”改革中,大量厂矿破产或私有化,经济警察失去存在基础:企业无力负担安保成本,队伍规模缩减;下岗潮中,部分经济警察因年龄大、技能单一,被迫转行或失业。 2002年国务院《关于取消企业公安体制的通知》:要求企业公安机构(含经济警察)与公安机关脱钩,人员转为企业安保或移交地方公安;2018年行业公安改革:铁路、林业等系统保留的行业警察划归地方,彻底终结“企业办警察”模式。
审讯室里最忌讳的一个问题,就是警察叔叔问你怎么证明你没干过这事
【4评论】【2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