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女子嫁给二婚丈夫后,丈夫五六年都不工作,就连婆婆和前妻的孩子都得她

重瓦下庆 2025-05-08 08:58:26

辽宁沈阳,一女子嫁给二婚丈夫后, 丈夫五六年都不工作,就连婆婆和前妻的孩子都得她来养。没想到,女子突然患病离世,在去世之前,她卖掉了两套婚前房产,把其中所得的530000元留给父亲养老。可是,女子的丈夫知道此事后,竟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岳父全额返还这笔钱款,法院判了!(来源:深圳新闻网、大参考等)

事情是这样的,于女士与丈夫杨某系二婚夫妻。当初,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杨某时,于女士的父亲老于就有些顾虑。毕竟杨某是二婚,其还有个同前妻生下的孩子。

但奈不住于女士喜欢,最终老于还是答应了这门亲事。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就在两人结婚后不久,于女士就被查出患病,其在治病期间卖掉了自己婚前所有的两套房产,最终共得到121万元售房款。

随着病情的逐渐加重,于女士自感时日无多,又想起离世后老父亲无依无靠,便通过手机向父亲老于转去了530000元,并表示最后向父亲尽孝了。

不想于女士刚离世后,杨某就找到岳父老于以该款属于二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老于全额进行返还。

老于见状,倍感痛心,他介绍道,女儿与杨某结婚五六年间,杨某一直待在家中未就业,家中开支、杨某与前妻所生子女抚养费及杨某母亲赡养费均由自己的女儿承担。

"她工资基本都花在家里,自己很节省。"老于称,女儿患病后,杨某不仅未承担过任何治疗费,还曾想方设法地阻碍女儿治疗。

对于这53万元转账,老于解释道其中部分为自己此前借给女儿的治疗费。其余款项则是女儿担心自己晚年生活,特意留下的养老钱。

自己不应向杨某作任何返还!

杨某随后在索要未果后,便一纸诉状将岳父老于告上了法院。

此事一经曝光,对此,网友议论纷纷。

大部分人是站在老于一方,认为杨某简直就是在“软饭硬吃”,不仅自己婚后五六年不工作,连自己、父母和前妻的孩子都要妻子养。

妻子重病后卖掉婚前房产治病,剩下的钱留给亲人养老,就这,杨某还觊觎,难道他一家人真想把妻子的血吸干嘛?

杨某的如此无理要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诚然,根据《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在财产范围内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如果于女士转给父亲的53万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在未经杨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处分,该行为系属无效,老于就应当返还全部或部分财产。

但事实情况是,于女士将婚前的两套房产进行变卖后所得121万元,再将其中的53万元转给了自己的父亲,那么这笔钱款依法就属于小于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于女士有权自行进行处置。

再者而言,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于女士在临终前转账给父亲老于的行为可视为履行赡养义务及行孝,这部分资金是其对个人财产的合理处分,杨某无权干涉。

此外,如果杨某实在想拿回这笔钱,其也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有权主张的权利,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显然,杨某拿不出证据证明,其最终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所以法院驳回了杨某的全部请求。

不得不说,杨某太不厚道了,对于夫妻而言,本应风雨同舟,相互扶持。

且于女士生前为整个家庭付出了这么多,杨某不仅不心怀感恩,对妻子多加照抚,反而整天想着如何压榨妻子的钱财,甚至认为妻子治病浪费钱进而加以阻碍。

更甚者,在于女士离世后留下给父亲的钱款,杨某居然都欲染指,其人性何在?良心何在?

还好最后天道昭彰,让杨某未能得逞。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无论男女,婚前一定要对另一半进行充分的了解后再步入婚姻。

否则遇上了如杨某这般好吃懒做且唯利是图之人,又何谈婚姻的幸福?

对此,你怎么看?

2 阅读:41260

评论列表

淘淘妈

淘淘妈

87
2025-05-08 19:50

金钱面前,脸是何物,又不是必须要的。

木易 回复 05-09 08:44
他本来就没有脸!

筱筱

筱筱

73
2025-05-09 03:12

这女的也是傻啊,居然不尽快离婚,保存所有的钱给自已父母

用户11xxx44 回复 05-13 08:59
这就是命,有痴男。有怨女。胖猫,

喜欢一个人 回复 用户11xxx44 05-15 02:40
别再消费胖猫了,这文里不要脸的是个男的你也能扯上他

多多益善

多多益善

60
2025-05-08 20:28

吃绝户

用户10xxx08

用户10xxx08

47
2025-05-09 04:53

那不是婚前财产吗

用户10xxx31

用户10xxx31

28
2025-05-09 06:15

这女人好像是个傻子,或者是花痴😍

黄平

黄平

26
2025-05-08 23:23

人大了还要老婆养,很难得

找人唱歌 回复 05-13 14:49
人大了还要老公养,很难得。[滑稽笑]

用户10xxx21 回复 找人唱歌 05-15 06:20
不要耀祖就不用养呗

天使

天使

20
2025-05-10 10:52

这女的真是个恋爱脑啊,不死的话还要继续养二婚老公婆婆和老公前妻的儿子,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卢令令

卢令令

18
2025-05-09 06:52

此男是否天赋异秉?否则不能理解女人图什么。

玉辰轩 回复 05-15 05:54
可能有一特长。

难忘绥德

难忘绥德

15
2025-05-09 07:15

这个女人为何能看上这样二婚的人也恰恰说明了这个女人是外贸协会会员!

用户10xxx85

用户10xxx85

14
2025-05-09 06:35

沈阳的法院对杨某的起诉判决是公道的,正确的,符合法律依据,也符合民俗。百姓和网民都是支持法院的公正判决!不能让无良网民有可乘之机!

用户10xxx24

用户10xxx24

12
2025-05-11 06:51

痴呆女终于在死前明智了一回。

用户86xxx44

用户86xxx44

12
2025-05-09 23:41

明摆着软饭男,也就是报应。

云卷云舒

云卷云舒

9
2025-05-10 02:41

应该查一下死因,怀疑谋财害命

用户15xxx22

用户15xxx22

6
2025-05-09 04:49

2套房子才那么点钱?!

奋斗不息的岁月 回复 05-09 13:56
又不是北上广深,两套一百多万也很正常!

难忘绥德 回复 05-09 07:17
钱少多幸福?这下你知道你多痛苦了吧!

呼噜

呼噜

5
2025-05-12 08:07

不挣钱靠男人养的女人更多吧!不一样继承丈夫遗产?你们计较什么

呼噜 回复 妙香 05-13 02:09
老公能占到老婆便宜的少之又少,老婆离婚吃干抹净甚至让男方倾家荡产的多不胜数,自己看案例,别在这打拳老子不吃这一套

妙香 回复 05-13 01:14
但凡有一个这样继承到男方的婚前财产,早被你们围攻到自杀了[微笑]就连交往中甚至婚内多用了男方一星半点都被追着骂呢。可没人敢小看你们的战斗力!少在这边装!

小贺

小贺

4
2025-05-09 21:38

只能说这位女士可能自身条件有限,要不然也不能嫁给这么个货,倒霉呀

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4
2025-05-14 21:20

人家夫妻的事情,外人又如何辩事非呢?杨某5,6年没工作,但并不意味着5,6年没有收入,杨女士没找他离婚就是最好的证明。杨女士私自将5,60万转给其父确实不妥,夫妻应该相互尊重,互相信任。

杨旭

杨旭

3
2025-05-09 14:15

用手机看

花自在

花自在

3
2025-05-09 20:49

丢东北男人的脸

香卤猪蹄

香卤猪蹄

2
2025-05-09 06:17

冬萍你输了啊!

一阵风

一阵风

2
2025-05-12 15:23

婚前财产也能和二婚丈夫平分吗?

魔道子

魔道子

2
2025-05-14 08:32

古代嫁妆是不入家族资产的

tootoo

tootoo

2
2025-05-14 08:25

现在养老婆全家然后争遗产的已经被网络默认了一样,突然窜出来个养老公争遗产的显得好突兀[抠鼻]

遮天蔽日

遮天蔽日

1
2025-05-09 16:37

小编说的都是女方一面之词,但是通过女方说辞,我们可以得到一下事实:第一,女方结婚不久就病了,病了几年后就死了。第二,女方把婚前财产两套房卖了121万,买了一套新房(房价不详),男方签了放弃房屋权利证明书(这是图片上写的)。第三,女方死前把现金53万转给自己父亲。基于以上几点事实,有几点问题想知道:第一,女方刚结婚就病了,所谓她养男方一家几年的说辞可信吗?第二,女方生病是谁在照顾她?第三,买新房花了多少钱?第四,女方治病一共花了多少钱?钱从哪里来的?(不要说是卖房的钱,那两套房就卖了121万,买新房加上给女方父亲53万可能都不止121万)。总之女方是极其厉害,能够让男方签放弃房子权利证明,真是把男方拿捏得死死的。

遮天蔽日 回复 05-0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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