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曹某家遇城中村改造,当地政策中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多分一人份的征地补偿,按照规

重瓦下庆 2025-05-08 10:08:20

河南,曹某家遇城中村改造,当地政策中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多分一人份的征地补偿,按照规定曹某家可以分得200平的安置房,可实际上只分给了他100平。曹某起诉当地区政府,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曹某不服,向最高检提出抗诉,最高检却有不同意见。

据澎湃新闻评论5月6日报道,曹某家住在城中村里,家里有一套老房子,原本一家人生活平静,可是几年前,上面突然传出要拆迁的消息。

曹某和妻子大喜,家里的老房子已经有很多年了,虽然自建房住着方便,但是和楼房比起来,却没有楼房宽敞明亮干净,整体环境和住宅小区也是没法比的。

很快,拆迁正式提上了议程,没多久,曹某和其他村民一起,先后和村委会、城中村指挥部等签订了一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等到安置房下来后,曹某却不满意了,他家按理能分到一套不错的房子,可是新房子面积却只有100平,曹某觉得房子太小了。

就在这时候曹某听说,《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1年修正)规定:在获得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多分一人份。

曹某家是独生子女家庭,按理说他们家是有补偿的政策的,按照规定,他们家应当分得200平左右的面积,可是现在房子面积缩水了一半。

心有不甘的曹某于是起诉了当地区政府,要求获得法定的行政奖励。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当地法院受理本案后,认为曹某已经在此前和村委会及城中村指挥部等单位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视为曹某已经和区政府就拆迁安置补偿达成了一致意见,遂驳回了曹某的诉讼请求。

败诉后曹某不甘心,同时他还得到消息,和他有同样情况的还有其他4户人家,于是曹某和其他四家人一起,向检方提起抗诉。

曹某等人认为,《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1 年修正)明确规定,在获得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多分一人份。

这一规定属于省级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目的在于通过政策引导,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人口政策的顺利实施。

曹某认为,自己及其他四户人家曹与村委会、城中村指挥部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民事合同范畴,是在拆迁过程中,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自愿达成的约定。

虽然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等原则,但它的制定基础和效力来源与省级地方性法规有着本质区别。

曹某等人认为,从法律效力层级来看,省级地方性法规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体系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层级较高。

当“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确定的补偿面积与《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以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准。

曹某等人一路向上反映情况,最后,最高检注意到了这件事。

经过调查了解,最高检认为,省级地方性法规作为上位法,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村委会及城中村指挥部作为协议的一方,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来排除或违反省级法规所赋予公民的法定权益,单方面减损民众的合法权益。

即便区政府真的要减损,也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然后在当事人自愿放弃的情况下进行减损,而不是在没有告诉民众的情况下,单方面直接剥夺他们的法定奖励。

另外,“人无信不立”,作为政府单位,更应当秉承“政务诚信”。既然此前地方立法对独生子女家庭设立了奖励标准,就应当兑现承诺。

最终,通过最高检的出面,曹某等人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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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来自有方之星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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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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