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一出“行走的碰瓷”让人直呼活久见!李沧区刘大妈人行道上走得好好的,突然一个急刹车转身,直接把后面无辜路过的王某给撞飞了,自己还摔成了10级伤残,医疗费就花了18万!这波操作,简直比碰瓷还离谱! 大妈倒也“硬气”,直接把王某告了,索赔18.8万!理由更奇葩:要不是你跟这么近,我能撞你?这逻辑,我给满分! 王某估计一脸懵逼:我正常走路,怎么就成背锅侠了?冤不冤啊! 更魔幻的是,法院还真判王某有责!理由是:没有和大妈保持安全距离!Excuse me?行人之间还要保持安全距离?那城市里还走不走路了?难道以后都得自带私人通道? 法院说,大妈突然转身是主因,王某没保持安全距离是次因。经过调解,王某最终赔了7万。这钱赔得,比窦娥还冤! 那么问题来了,行人之间到底要保持多少距离才算“安全”?一米?两米?还是十米? 这标准要是出来了,我估计以后大家都得靠尺子走路了!这判决,简直是把“和稀泥”玩到了极致! 说到底,这事儿就是大妈自己不小心,却要别人买单。法院这波操作,更是让人看不懂。难道以后走路,不仅要看红绿灯,还得时刻提防着别被“追尾”?这世道,真是越来越魔幻了!
我的天呐,简直不敢相信继38元一只大虾后青岛又上热搜了竟是因为青岛海边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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