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官赋予碰瓷新玩法,也为人行道路交通法的行为规范的完善提供了法律案例,必须授予青岛法官“诺奖”级别的杰出贡献奖。 六十二岁的大妈步行中突然转身与跟在后的男子相撞,导致严重的骨折,被青岛极富创意的法官判罚次责并需要赔付七万元医疗费,这不是在为碰瓷创造新的玩法吗。 据此判决,道路人行法规存在巨大漏洞,对行人之间在走路时的行为没有做到规范和约束,所以亟待出台新规,其中必须包含两大因素:行人之间的间距和步行速度。 常开车的人是不是对此很熟悉?这两大因素是保证驾车安全的两大基本要素,如今不得不在行人之间也实行这一规定,否则一旦出现青岛62岁大妈的同样案例,跟在别人后面岂不是随时可能倒霉?只是以后节假日里,各大景点、车站岂不都将成为违反人行规范之地? 青岛法官的判罚是自开天辟地以来的头一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特别对碰瓷一族来说,这是多好的创新,既便捷还安全。 恭喜青岛法官为人类的步行事业做出的“诺奖级”贡献!
青岛大妈事件我在这里先普一下法:安全距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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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水
这个东西说碰瓷就过了,大妈又受罪,又自付了11万,碰瓷图啥呢。
恨水 回复 05-10 07:19
这是调解的结果,被告信了,基本说明医疗费问题不太大。7万多应该要找律师看了。当然真的人傻钱多也没办法。
20080313 回复 05-10 06:30
我左脚大拇指骨折,自费的,3个月差不多花了2千,
觉悟
这赔付钱是用于什么费用?是医疗费用?是抚慰费用?是惊吓费用?是养护费用?等等,是啥费用,给大家普及一下呗。
舍得
青岛法官提名奥斯卡表演奖',把荒唐表演的依规依法,可惜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