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上海的李女士去一家餐厅吃饭,她一边吃饭一边看手机。 吃完饭,李女士离开时,依然低着头在看手机,她一边看手机,一边往前走去。走到台阶处时,李女士依然在看手机,结果不慎摔倒,李女士从台阶上滚了下去。 好在李女士并无大碍,她自己很快便从地上爬起来,然后继续一边看手机,一边往前走去。 但十天后,李女士因为身体不舒服,去了医院,结果检查出来她腰椎右侧横突骨折。李女士认为,这是那天摔出来的,所以她去要求餐厅负责。 餐厅认为那天是因为李女士自己看手机,才摔倒的,而且已经过去十天了,谁知道这十天里是不是李女士在别的地方摔出来的,所以他们不能负责的。 李女士很生气,就把餐厅和商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它们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等,共6元。 法院受理后,便调取了事发那天餐厅门口处的监控,监控里清楚显示,那天是因为李女士低头看手机,没看到脚下的台阶,才不慎摔倒的。摔倒后,才过了5秒钟,李女士就自己爬起来了。 法院认为是李女士自己的责任导致摔倒的,餐厅和商业管理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 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现在有些人,明明是自己的责任导致的问题,可非要找个责任人,好把该自己承担的责任,嫁祸到别人身上,由别人来承担。 这种行为必须要制止,法院如果和稀泥,支持他们的诉求,那必定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会让碰瓷和讹诈的行为越来越多。每个成年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谨言慎行。
“原来我已经在我们小区恶名远扬了”👍👍
【1评论】【5点赞】
海盗 丁康
要求它们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等,共6元? 保你满意,给一张十圆,不用找钱了。
ehoo
学西方法学学了个一知半解,歪打官司斜告状倒是学的挺快。。
老头
法院对恶意诉讼没有惩罚的结果
用户11xxx99
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