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一工程老板闲来无聊上网刷视频,见一女主播气质不错,于是便添加了对方的

重瓦下庆 2025-05-12 11:25:36

河北张家口,一工程老板闲来无聊上网刷视频,见一女主播气质不错,于是便添加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为了追求对方,工程老板在5个月的时间里,给对方转了200多万,谁知女主播依然不为所动,气愤之余,老板将女主播告上了法院要求退钱。

于女士是一名90后,工作是一名网络主播,而严先生则是一名80后,是一名工程领域的老板,因为闲来无聊,就在刷短视频的时候认识了于女士,并加了对方为好友。

为了追求对方,严先生也是很慷慨,经常给于女士转账13145.21以及5200等大额转账,甚至还往于女士的银行卡转账,而于女士也是乐此不疲,既然有人转钱,自己就大方收下行了。

可是,于女士对严先生还是不太满意,始终不肯松口,追求无果后,严先生选择了向法院起诉于女士,要求于女士退还其中的185万元。

有人说,这么有钱何必苦苦追求这一个人呢,因为有很多女的会主动反过来追求这个男的。

还有人说,是不是玩够了,然后分手找理由再把钱要回来呢?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严先生能否将这些钱要回来?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所以,在本案中,严先生向于女士转账的行为,是一种赠与的特征,一般而言,既然赠与已经完成,那么就不得再要求返还了。

但是,毕竟双方是在恋爱关系中,所以,能不能退还,还要看男方是否具有和女方建立婚姻关系的打算,也就是说,这些赠与,是否具有彩礼的性质。

一般而言,男女双方在追求或者交往期间,为维系、进一步增加双方感情的馈赠或者支出,符合日常生活中交往习惯,视为赠与,分手时无需返还。

像严先生向于女士微信转款“520”“13145.21”“5200”等具有特殊意义,或在特殊节日的转账,且于女士也有类似“520”“666”等金额的回赠,这些应视为双方为表达爱意和增进感情的必要支出,属于一般赠与,因此,对于一般赠与,是无需返还的。

而如果是其他大额转账,比如没有明显的备注,甚至是表达了要缔结婚姻的念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就是以恋爱结婚为目的进行的转账。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当双方无法实现恋爱结婚的目的时,于女士收取的这部分大额转账应当予以返还。

所以,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于女士要返还的部分是175万元,最终判决于女士返还严先生175万元及利息。

其实,在恋爱过程中,涉及大额财物赠与一定要谨慎。特殊意义金额转账被视为表达爱意的一般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若最终未能达成结婚目的,是有可能被要求返还的。

当然,无论是追求爱情还是进行财物往来,都应当保持理性,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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