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向女友提出分手后又后悔,天天给女子转1块钱,要求复合,否则就上门骚扰。

重瓦下庆 2025-05-12 11:53:09

江苏,男子向女友提出分手后又后悔,天天给女子转1块钱,要求复合,否则就上门骚扰。女子报警后,男子承诺不再打扰女子生活,可事后却又开着车紧跟女子不放。

据洛阳网5月12日报道,林敏和男友谈了半年的恋爱,两人相处得还不错。但男友突然提出分手,不想和林敏再继续这段感情了。

林敏也是一个爽快人,并没有询问缘由。既然对方不喜欢自己,那就算了,结束这一段,再重新开始下一段,又何尝不是好事呢?

不过没过几天,男友就开始给她转账,数额不多,只有一元钱,但却一直坚持,天天发钱、天天要求复合。

这让林敏有点苦不堪言。分手就干干脆脆的,各自安好、互相不打扰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来骚扰自己呢?于是,她断然拒绝,并且把对方拉黑。

不过对方没有放弃,锲而不舍地在她家附近转悠。这半年内林敏并没有将男子带回家中,所以他不知道具体位置。

男子每天在楼下转悠,就是想和林敏偶遇,但是几天下来都没看到她。男子有点着急了,便开始询问附近的邻居是否认识林敏。

附近的邻居都以为男子和林敏是好朋友,找她肯定有事,于是还好心将男子带进小区,告诉了他林敏家的具体门牌号。

于是,男子兴高采烈地直接到了林敏家门口,敲起了门。林敏当时正在熟睡,被这一阵敲门声惊醒后,赶紧起床,从猫眼里看到是男子。她警告对方赶紧离开,不然就报警。

男子听到是林敏的声音后,特别高兴,一再恳求对方开门,并且说自己是来求复合的,也带着诚意,希望林敏能够开门,两人好好谈谈。

林敏从来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她活得非常通透。既然男子已经提出过分手,那说明对方并不想和自己生活,而现在又来求复合,必定是没有找好下家的原因。因此,她始终不愿意开门,并且要求对方赶紧离开。

可是对方此时一心想求复合,一心想当面和林敏谈谈。林敏见状直接报了警。

民警将两人带回所里,耐心劝阻,告知男子这样的行为已是违法,如果造成不良后果将会被拘留。

男子好像怕了,马上改口说自己不再纠缠林敏,放她自由,以后也会好好生活,各自安好。

大家看到男子有所醒悟,于是就让他们各自回家。可是当林敏出了所里,男子却开着车一路跟随,就是不愿意离开。

林敏害怕极了,怎么遇到这样的前男友!她也很庆幸,对方幸好向自己提出分手,要是相处时间更久一些,男子的这种行为肯定会让自己受不了,到时候再发生一点矛盾,那后果不堪设想。

网友们也劝男子要提得起、放得下,既然是他提出的分手,那么就要勇于承担这个结果。当他提出复合的时候,对方不愿意,那就请他放手吧,给别人自由。

网友们也提醒林敏,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男子还执迷不悟,很容易造成不良后果,到时候一定要警惕,随时求救。

1、男子分手后天天转账1元要求复合,这种行为违法吗?

这种行为本身不违法,情侣分手后转账在无其他约定表明为借款的情况下,多数会被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 ,像这种小额转账,可视为男子单方面表达和好意愿的举动。

但如果持续转账并借此不断要求见面、复合,对女方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这里虽不是发送信息,但行为模式造成的后果类似,就有可能构成违法。

2、男子在女子拒绝复合并拉黑他后,在女子家附近转悠,还向邻居打听女子住址,这违法吗?

单纯在女子家附近转悠不违法,因为公共场所一般允许公民自由活动。向邻居打听住址,若只是正常询问,未采取欺骗、威胁等不当手段,也不直接违法。

但如果后续男子的行为对女子生活造成侵扰,就可能涉及违法。例如,若男子得知住址后频繁上门骚扰,根据上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可能被处以拘留或罚款。

3、男子得知女子住址后直接上门敲门要求复合,女子警告后仍不离开,这违法吗?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属于违法,这里的“其他信息”可以理解为包括这种上门纠缠行为,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男子在派出所承诺不再纠缠,出了派出所又开车紧跟女子,这违法吗?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如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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