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到无锡出差,去KTV消费时认识了一名女子,两人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男

佳乐小家 2025-05-13 19:50:17

江苏,男子到无锡出差,去KTV消费时认识了一名女子,两人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男子多次赠与财物给女子。男人妻子发现两人的聊天和开房记录后,要求丈夫要回财物,否则两人就不过了。男子约情人返还钱款,遭到对方拒绝,一气之下,将对方骗至酒店,拿出水果刀,要求女子给钱,女子被迫向他转账15000元,男子还拿走了女子的手串。事后女子报警,男子因抢劫罪,获刑3年。网友:这回妻子赢麻了,钱要回来了,老公也治了。

据法治进行时5月13日报道,男子张某去无锡出差时,工作之余,到当地一家商务KTV放松娱乐,在这里遇到了女子王某。

王某青春靓丽,张某对她一见钟情,为了讨王某的欢心,他出手大方,隔三差五就给王某转点钱,并经常去KTV充值消费,支持王某的工作。

两人渐渐发展为了不正当男女关系,还一起去酒店开房。

时间一晃过去2个月,张某回家后,照常生活工作,可张某的妻子却发现丈夫经常背着自己看手机,接电话,感觉有些不对劲。

她查看了张某的手机,这一看可不得了,她发现丈夫和王某的聊天记录十分暧昧,从日常琐事到甜言蜜语,并且丈夫还经常给王某转账,这些钱款加起来也上万了。

更让她崩溃的是,她还看到了丈夫和王某的开房记录。

张某的妻子顿时火冒三丈,她觉得自己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孩子,可丈夫却在外面拈花惹草,还花这么多钱在别的女人身上。

她要求张某立刻跟王某要回赠与的全部钱款,并且告诉他,如果钱要不回来,两人就离婚。

张某其实并不想离婚,他知道自己这次做得过分了,心里也有些后悔,为了求得妻子的原谅,他决定找王某把钱要回来。

可当他联系王某,要求对方把钱款还回来时,王某却不愿意返还。

王某觉得张某给她转账和消费都是自愿的,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张某索要无果,心里又急又气,他一方面害怕妻子真的跟他离婚,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在王某这儿丢了面子。

一气之下,他竟然做出了一个糊涂的决定,他带了一把水果刀,把王某骗到了酒店房间。

一进房间,张某就露出了凶相,他掏出水果刀,要求王某还钱,否则就别想走出房间。

王某哪见过这阵仗,感觉张某是来真的,她吓得脸色苍白,双腿发软,为了不惹怒张某,她拿起手机,给张某转了15000元。

可张某觉得这还不够,他看到王某手上戴着一串看起来很贵重的手串,心想这肯定也值不少钱,于是伸手就把手串抢了过来。得手后,张某匆匆离开了酒店。

王某在张某走后,越想越气,她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吃了哑巴亏,于是报了警。

事发后,张某因抢劫罪,被提起了公诉。

张某给王某的转账,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来说,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但是,如果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KTV女子发展为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有悖于公序良俗。

在跟王某交往期间,张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王某,这种行为亦违背了公序良俗,也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

张某的妻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这些赠与的钱款。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张某的妻子可以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张某的妻子并未出面,而是让张某去找对方要回钱款,被王某拒绝后,张某采取持刀威胁的方式索要钱财,迫使王某转账15000元并抢走手串,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王某被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夫妻之间本应该相互忠实,相互关爱,婚外情是不可取的,不要因一时的新鲜而做出伤害家庭的事情。

在处理纠纷时,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信源:法治进行时 2025年5月13日

0 阅读:1
佳乐小家

佳乐小家

热爱生活,分享娱乐记,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