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拆迁款,丈母娘借300万给小舅子买房遭拒,教唆女儿离婚分钱,结果被打脸!
今年4月,山西吕梁柳林一男子李某因老家祖宅拆迁获得600万元补偿款。
其妻子王某的母亲得知后,连夜登门,要求李某“借”300万元给小舅子购买婚房,并声称“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借300万天经地义”。
李某当场拒绝,理由是祖宅系其婚前继承的个人财产,拆迁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遭拒后,丈母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女儿施压,甚至以“断绝母女关系”相威胁,要求王某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王某在母亲怂恿下向柳林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600万元拆迁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5月1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李某当庭提交了祖宅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关键证据,证明该房产系其2018年婚前继承所得,拆迁补偿款完全基于原房屋价值计算,与王某无关。
法院认定拆迁款属于李某个人财产,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目前,王某已撤回离婚诉讼,夫妻关系陷入僵局。
丈母娘仍试图通过亲友调解施压李某,但李某态度坚决,绝不同意。 从法律上讲,李某婚前的房子,拆迁款当然归他个人。
法律早就规定,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有。
李某证据齐全,丈母娘再闹也没用。想通过结婚分拆迁款,或者假离婚骗补偿,最后都得吃大亏。 丈母娘把亲情当筹码,逼着女儿离婚分钱,结果钱没拿到,还把女儿的婚姻搅黄了。
女儿也是糊涂,听母亲的话去打官司,最后输掉的不只是钱,还有夫妻间的信任。婚姻不是提款机,拿亲情换钱最伤人。 李某做得对,在亲情压力下还能守住法律底线。
反观丈母娘一家,为了300万不惜牺牲女儿幸福,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真正的亲情应该是互相体谅,而不是一方无止境的索取。 亲情是珍贵的纽带,别让金钱毁了它。守住底线,才能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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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6xxx28
就算是婚后财产也没资格拿去给小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