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男子中午回家,发现94岁老母亲不见了,男子一拍大腿拔腿就跑,果然在三

重瓦下庆 2025-05-18 08:31:09

河南驻马店,男子中午回家,发现94岁老母亲不见了,男子一拍大腿拔腿就跑,果然在三嫂家找到了正在乘凉的老人。男子向老母亲埋怨:都不敢让人出门,就怕俺三嫂把你抢跑了!三嫂笑眯眯从屋里伸出头:各尽各的孝,谁抢回来谁尽孝!

据大参考5月16日报道,四儿子李先生干完活,眼瞅着中午了他赶紧往家跑回家,在门口就开始喊:娘,中午咱吃啥饭?

李先生没听到94岁的老母亲回答,立即一个房间一个房间查看,可是几个房间里都没人,老母亲不见了。李先生不禁埋怨:诶?这老婆儿呢?

李先生为了印证心里的猜想,一路小跑往三嫂家去,结果刚到门口,就看到老母亲笑眯眯坐在门楼里摇着扇子。

李先生向老母亲抱怨:娘,俺嫂子咋不吭气就把你拉回来了,也不给我说,就把你拉跑了。

老母亲咧开只剩两颗牙的嘴,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李先生给母亲打完招呼,又往厨房里走去,一边走一遍埋怨:嫂子,你咋不吭气就把咱娘拉回来了?

此时,李先生的三嫂才从屋里伸出头,一脸忍不住的笑意。

据李先生说他的老母亲已经94岁高龄了,生了他们兄弟四个,母亲年纪大了,兄弟四个就商量每家轮着照顾母亲2个月。李先生家轮完两个月,按照顺序下一个就该三哥三嫂了。

可是,李先生的几个哥哥和嫂子都是很孝顺的人,每次还没等到约定的时间,三嫂就经常偷偷提前把老母亲接走了。

李先生的老母亲说,自己这辈子非常幸运,四个儿媳妇都很孝顺,她年纪大了,四个人轮换着伺候她,就跟她的亲闺女一样,四个人经常为了接自己去谁家争风吃醋。

李先生的三嫂说,四弟家里活多比较忙,自己反正也没啥事,大家又不是外人,弟弟家里忙,自己早几天接过来有什么的。

婆婆是个非常和蔼讲理的老人,自己妯娌几个有婆婆做榜样,自然得孝顺婆婆,虽然婆婆没有生他们四个,但是婆婆生了她们几个的丈夫,她们作为儿媳妇要替丈夫尽孝。

儿媳妇说,先有好婆婆,再有好儿媳,婆婆对她们妯娌几个好,婆婆老了,她们自然也要对婆婆好。

让人感动的是,老人在每个儿子家里只住两个月,四个儿子却都专门为老母亲收拾出来一个房间,四个儿子和儿媳妇还争相给老人装了空调和电暖扇,虽然可能一年都用不上一次,但是他们根本不心疼。

儿媳妇说:别人装了我们肯定也不能落后,别人有我们也必须有,得让老婆儿住的舒服点。

有人说,现在很多人家都斤斤计较,母不慈子不孝,家里鸡飞狗跳,李先生一大家子为所有家庭做了榜样。

也有人说,母慈子才孝,李先生一家能这么和谐相处,是因为婆婆人好,所以感召来的也都是儿媳妇,而且她肯定对儿媳妇们好,一碗水端的平,所以才会一家人这么和睦。

李先生一家的故事,给所有人树立了榜样。

《民法典》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李先生的家庭中,四兄弟及其配偶之间展现出了这种和睦、互助的良好关系。

兄弟四人商量每家轮流照顾母亲两个月,这是对赡养母亲责任的合理分担,体现了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积极履行。

这种约定不仅是道德上的自觉,更是符合法律对于家庭关系调整的要求,保障了老年人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里的子女,一般指的是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从法律条文的直接规定看,儿媳妇并非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李先生的妻子以及三个嫂子,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法律上没有直接赡养婆婆的义务。

但在婚姻关系中,基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丈夫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而妻子在婚姻共同生活中,协助丈夫履行赡养义务是一种合理且常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老人”的传承和践行。

李先生家的四个儿媳妇不仅是在协助丈夫尽孝,更是将婆婆视为自己的亲人,主动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

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良好的家庭关系中,道德与法律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促使家庭成员自觉履行高于法律要求的义务,而法律则为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提供了最后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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