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一男子酒后驾车送朋友!结果… 2025年5月17日21时50分左右,开鲁交管大队岗勤中队民警在辖区旺福家园西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红色长安牌小型轿车自北向南行驶而来,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拦停后,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了检查。 撂下车窗的一瞬间,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执勤民警问起是否饮酒时,驾驶人安某某点头承认,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安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安某某称:当日与朋友们一起聚餐,饮酒后,安某某便自告奋勇,担起司机的职责,在送朋友回家的途中被交管部门查获。后经医疗机构抽血检验,安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该案件已移交到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 酒精会“麻醉”安全,醉驾会“撕碎”幸福。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酒后请选择代驾、公共交通,切勿心存侥幸!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
通辽一男子酒后驾车送朋友!结果… 2025年5月17日21时50分左右,开鲁交管
热木聊点事
2025-05-25 15: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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