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一男子去邻村与情人约会,不曾想刚刚办完事,情人老公突然回家。男子急忙夺门而逃,夫妻俩在屋内发生激烈争吵后,造成妻子脑溢血偏瘫,伤残四级、需人照顾。 丈夫越想越生气,先后两次状告男子强奸不成,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妻子各项损失共计39.4万,法院会如何判呢? (案例来源: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某家住甘肃会宁的下辖村庄,多年前因为偶然走亲戚,认识了邻村大自己7岁的女子王某,一来二去下,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 2016年3月4日,45岁的张某照例来到王某家约会,就在二人云雨完后,不知从哪儿得到风声的王某丈夫突然回到家中,将两人之事当场撞破。 也许是不敢相信妻子会背叛自己,丈夫愣在了当场,张某瞅准机会,迅速抽身离开,留下王某一个人在房间内低头不语。 在接下来的几小时内,怒不可遏的丈夫与妻子发生了激烈争吵,当晚妻子昏迷被送往医院,诊断为高血压脑出血、偏瘫、失语。 两个多月的治疗,医疗费花去6万多,除了部分医保报销外,全部由夫妻俩自掏腰包。 2017年8月,王某司法鉴定为伤残四级,依赖大部分护理。 眼看赔了夫人又折兵,丈夫自然咽不下这口气,他在事发后不久就报警,称张某强奸。 警方侦查后,2016年10月,当地检方决定对张某涉嫌强奸罪不起诉。丈夫又以此向法院提出自诉,2017年3月,法院以缺乏罪证,对丈夫的自诉不予受理。 为什么张某的行为不是强奸呢?道理很简单:因为王某是自愿与之发生关系,他并没有违反“违背妇女意志”这一重要前提! 除非王某不满十四周岁,或者她是没有性防卫能力的特殊人群,那么这种情况下,即是她自愿,张某还是涉嫌强奸。 若张某有欺骗、要挟等行为,或者冒充王某的丈夫,又或是有人冒充张某,以情人身份与王某发生关系,这些都会算作是强奸。 现在双方你情我愿,有违道德但并不犯罪,丈夫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 2017年12月,丈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妻子医疗费、残疾金、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9.4万元。 法庭上,张某辩称: 一、自己和王某你情我愿,既然没有刑事上的犯罪,自然不会有民事上的赔偿; 二、王某是和丈夫争吵后突发疾病,自己当时已经离开了,压根不关自己事; 三、王某年过五旬,保不准此前就有基础病,现在诱发已辨不清因果; 四、自己与王某的情人关系虽然有悖公序良俗,但不能作为承担赔偿的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明知王某已婚,仍然与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这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诚的义务,破坏了别人家庭幸福。 虽然王某发病不是张某直接造成的,但他之前的行为是引发对方家庭矛盾的直接原因,双方之间具有间接关联性,故而张某应当承担部分赔偿。 王某身体损害,直接的原因是与丈夫争吵,当时张某已经离开,所以他与损害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查明王某的所有损失共计25.2万,最终判决张某补偿王某5.0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古话说:奸情出人命,这次虽然没有闹出人命,但双方三人没有一个赢家!失钱财、损健康、丢面子,就为了那几分钟的激情,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太离谱了!”江西,一男子躺ICU已经15年,却被人用一纸欠条告上了法院,要求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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