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儿子都坑!”一父亲和妻子离婚后,为了让儿子生活的更好,妻子支付了70万元生活费

阅微札纪社 2025-05-26 10:55:47

连儿子都坑!”一父亲和妻子离婚后,为了让儿子生活的更好,妻子支付了70万元生活费,加上老人给的13.8万,一共83.8万元,本来这些钱是打算给儿子买房的,可谁知父亲竟然擅自用这些钱买房,登记在了自己和新妻子的名下,儿子起诉父亲要求还钱,法院是这么判的。

父亲和儿子虽然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有的时候却也会因为财产引发纠纷,尤其是在父母离婚之后,往往就会产生一定的距离和隔阂。

一位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儿子跟着父亲一起生活,而离婚协议时候约定好,妻子给儿子70万元生活费,加上老人给孙子的13.8万元,这些钱都拿来买房子,然后登记在儿子名下。

可谁知父亲却拿着这80多万,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更过分的是还把这套房子登记在了自己和新的妻子名下,成了两人的共同财产。

儿子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于是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83.8万元以及利息,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这些钱都是属于儿子的利益,可却被身为监护人的父亲擅自使用,导致利益受损。

最终法官判决父亲需要返还83.8万元以及这些年的利息,而房子继续归夫妻俩所有,见过儿子“坑爹”的,还真是第一次见当爹的拿儿子的钱买房的,难道长大了之后,就不用再给儿子买房了吗?

信息来源:《父亲将未成年子女的83.8万元作为首付款买房,但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登记在子女名下。法院:返还!》纵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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