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真稀罕!山东淄博,赵先生给岳父交话费时,发现老人每月话费高得离谱,一查竟发

峰哥正读史 2025-05-27 13:11:36

这件事真稀罕!山东淄博,赵先生给岳父交话费时,发现老人每月话费高得离谱,一查竟发现岳父名下主卡被一陌生女子用了两年多。赵先生赶忙跑到营业厅询问,工作人员称是当时工作疏忽弄混卡了。赵先生担心主卡被拿去网上乱办业务,要求出个证明,最后营业厅赔了四千块,这事才平息。家里老人电话卡,子女真得多上点心!

据闪电新闻2025年5月24日报道,淄博的赵先生是个孝顺女婿,平时对岳父的事都挺上心。

这天,他又给岳父交话费,可这一交,他心里就犯起了嘀咕。他岳父平时就打个电话、发个短信,也没啥特别的用手机需求,可每月话费都得交一百多,比他自己的话费还高。

赵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就决定好好查一查。

他通过手机营业厅一查,好家伙,这一查可把他惊到了,岳父名下的主卡,居然被一个陌生女子用了两年多!

这两年多里,这陌生女子用着岳父的卡,也不知道都干了些啥,话费就这么一直哗哗地流。

赵先生那叫一个着急,他担心这主卡要是被拿去网上乱办业务,什么贷款、注册乱七八糟的账号,到时候要是出了啥事,岳父不得背锅。他不敢耽搁,赶紧跑到营业厅去问个究竟。

到了营业厅,赵先生气呼呼地把情况跟工作人员一说。

工作人员一开始还有点懵,后来一查记录,这才承认是当时工作太忙太乱,不小心把卡给弄混了。

赵先生一听,更来气了,他说:你们这工作也太不负责了吧,这卡一用就是两年多,这期间万一出点啥问题,你们能负责吗?

工作人员也知道自己理亏,只能一个劲地道歉。

赵先生可不打算就这么算了,他要求营业厅出个证明,证明这卡是工作人员疏忽弄混才被陌生女子使用的,而且他担心以后还会有啥隐患,希望营业厅能给个说法。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营业厅工作人员因疏忽将老人主卡与陌生女子卡弄混,这一行为存在过错。

从法律层面看,营业厅与用户之间形成的是电信服务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营业厅作为服务提供方,有义务保障用户卡号使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妥善管理用户信息及业务办理流程。

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卡号弄混,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侵犯了用户对卡号正常使用的权益。

二、陌生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弄混的主卡,虽然从主观上可能不存在故意侵权,但客观上她使用了本不属于她的卡号进行消费。

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不当得利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在本案中,该女子使用他人主卡产生的费用,如果没有合法的依据,那么这些费用对于老人而言就是不当损失,女子应当返还相应的不当得利。

不过,如果女子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常使用该卡,且不存在恶意消费等行为,在法律责任的认定上会相对复杂,但营业厅作为过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来保障老人的权益。

三、营业厅最终赔偿四千块,从法律角度而言,这是营业厅对其过错行为承担责任的一种体现。

营业厅的疏忽行为导致老人权益受损,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营业厅通过赔偿的方式,对老人因卡号被错误使用可能遭受的损失,包括话费损失、可能面临的风险等进行了弥补。

这种赔偿是对老人权益受损的一种救济,也是营业厅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营业厅工作人员的疏忽行为违反了电信服务合同义务,陌生女子使用他人主卡可能涉及不当得利,而营业厅的赔偿行为是对其过错责任的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营业厅应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而本案中营业厅通过赔偿妥善解决了此事,维护了用户的权益,符合法律对过错方承担责任的要求。

最终,营业厅也知道自己这事做得不对,为了息事宁人,最后跟赵先生协商,赔了四千块钱,这事才算是了结了。

赵先生拿着这四千块钱,心里还是有点不是滋味。他觉得这不仅仅是钱的事,更重要的是家里老人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他回家后就跟家里人说,以后家里老人的电话卡,子女们还是得多留意,定期查查话费、查查使用情况,别出啥岔子

0 阅读:9

猜你喜欢

峰哥正读史

峰哥正读史

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