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被害女子王紫雅,她才27岁,而且还没有谈过恋爱! 她的妈妈对媒体宣布,希望

小美美说社会 2025-05-27 22:40:19

成都被害女子王紫雅,她才27岁,而且还没有谈过恋爱!

她的妈妈对媒体宣布,希望在发她女儿照片时,不要打马赛克!本来是要保护孩子隐私的,但是作为母亲,我想让大家看看我的孩子!她很善良,很乖巧的,品学兼优!

就是这么一个品学兼优又正值花一样年纪的美女,却被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无端杀害!而且是事后鉴定的!

看着王妈妈坚持要公开女儿照片的样子,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这位母亲不是在消费女儿的悲剧,而是用最倔强的方式告诉世界:我女儿不是新闻里一个模糊的马赛克,她是个活生生的人,有名字,有笑容,有本该灿烂的人生。

27岁没谈过恋爱啊,这句话听得人鼻子发酸。不是没人追,是这姑娘把时间都用在读书进修上,想着先成为更好的自己。谁能想到,她认真规划的未来,会被一个"精神病人"用最残忍的方式斩断?更讽刺的是,这个"精神病人"行凶前没人发现异常,行凶后诊断书立马就出来了,这是免死金牌吗?

开庭又延期了,这操作熟悉得让人心寒。多少恶性案件就这样一拖再拖,拖到舆论平息,拖到受害者家属精疲力尽?而那个凶手,很可能正躺在精神病院里,享受着纳税人买单的"治疗"。想想就憋屈,我们的法律到底在保护谁?

最让人想不通的是,凭什么精神病人伤人就不用负责?是,他们可能无法完全控制行为,但他们手里的刀不会因此变钝啊!未成年人犯罪至少还有家长担责,精神病人伤人倒好,一句有精神病就万事大吉。这样的法律漏洞,简直是在鼓励家属把潜在危险分子放养在社会上。

王妈妈的眼泪在追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当法律保护不了我的女儿,它到底在保护谁?如果连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那些关于精神病人权益的漂亮话,对受害者家属来说不过是往伤口上撒盐。

有网友表示:

真可惜,好好的姑娘,如花似玉的青春年华,竟然被凶手杀害!这凶手也是本小区的?她为什么事要到受害者家门口来闹事?如这精神病人在发案前就是精神病人,那么小区物业应是知情的,为什么不把这精神病患者当场带走?凶手是怎么进入受害人这幢楼的单元门的?按理讲,每幢楼都有单元门的,凶手怎么进入的?这凶手带着刀具进入受害人楼层,明显是想来行凶的,保安为什么不把她当场带走?

精神病杀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他的监管人呢?他们的监护人应该是没尽责,或者放任自流,应该赔的倾家荡产才行,还有监管人也该入刑,不然谁来管精神病,为他的行为负责。最好的是精神病,就该关进监狱,杀人偿命,不然放出来又是安全隐患。

精神病人杀人了,就应该和正常人一样接受惩罚,因为他危害性是一样的啊,你有危害性凭什么可以四处乱逛四处威胁人还不受惩罚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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