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找到了月薪高出3000元的工作,提出离职。副总不同意,说你这说走就走属于闪

兰陵幽默鸭 2025-05-28 19:51:44

技术员找到了月薪高出3000元的工作,提出离职。副总不同意,说你这说走就走属于闪辞,按规定要赔偿公司2万。 技术员说,我只是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啊,接下来要用一个月的时间交接工作,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为啥要赔偿? 副总态度肯定地说,提前一个月也不行,按照入职合同,公司财务和技术这样的重要岗位,离职要提前3个月告知,否则要承担违约金2万元。 技术员说自己当初入职时刚出校门,什么都不懂,才会在这样的合同上签字,现在想想这样的条款太不公平了,他不会受这个合同限制,交接完工作就离职走人。 可副总表示,技术员说这些没用,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呢,不承认也不行,如果技术员不交违约金就离职,那公司也不客气,会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和转移社保。 问问懂行的,公司这种合同应该属于无效的吧?如果再以此为要挟,不给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和转移社保,是不是错上加错了?

0 阅读:285
兰陵幽默鸭

兰陵幽默鸭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