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和一男子恋爱,男友承诺会对她和她的孩子好的,并且说要给他们换套大房

重瓦下庆 2025-05-28 22:32:57

河南郑州,女子和一男子恋爱,男友承诺会对她和她的孩子好的,并且说要给他们换套大房子结婚,但是需要先用女子的房子贷点钱。女子满心欢喜,按照男友的要求,贷了86万,可钱却打给了男友姐姐,之后房子没买,男友给她签了1张120万的借条和1张65万的借条后,人却消失不见了。女子等了一年,对方一个消息都没有,她找到男子父亲家,对方说出的真相,让她难以接受。

5月27日,河南民生频道报道了一起女子和男友恋爱,为男友花了185万,可男友却突然消失不见了的事件。

31岁的余女士说自己和男友,是因为草莓结缘的。

2019年,余女士订了一些草莓,却被一名男子给吃掉了,这名男子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就留了电话,说要把草莓的钱赔给她。

就这样,两人有了联系,一直到2020年5月,余女士和这名男子正式谈起了恋爱。

在余女士看来,男友虽然没什么钱,但是其他各方面都挺好的。

当时余女士是带着孩子一起生活的,但是男友并没有介意,而是信誓旦旦的跟余女士许诺,会好好照顾她和孩子,给她一个稳定的生活和一个安稳的家。

余女士自己有一套89平的房子,但是男友说这个房子有点小,他看中了一个一百多平的大房子,但是手里的钱不够,就想用余女士的房子去贷点钱,再去买一个新房结婚。

2022年6月,他们去贷了86万,男友说需要公户,余女士没有,他们就把这86万全部转到了男友姐姐的账上。

余女士当时也没多想,满心期待着能住进大房子,和男友结婚,然后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没想到,最后房子没买成,钱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余女士要求男友还钱,可男友给她打了2张借条,一张120万的,一张65万的,然后就人间蒸发,没有任何消息了。

接下来的这一年里,余女士都没等到前男友的消息,银行那边却不停地催她还债,这可把她急坏了。

联系不上前男友,银行那边又催得急,余女士把自己的遭遇告诉给了记者,希望通过媒体,联系上前男友出面解决此事。

她带着记者,来到前男友家碰运气,前男友的父亲在家。

余女士跟前男友的父亲说,那86万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还一分,自己已经还了2年了,之前每个月2000多,自己还能应付,可下个月马上要还45000多的本金,自己实在拿不出出来,并且这笔借款还有70多万没有还。

可前男友的父亲却说他一分钱都不会给的,因为儿子欠的太多了,200万不会少。

余女士听了这话,整个人都崩溃了,她哭着说:“不能说因为跟他谈个恋爱,让我自己的房子没了,然后我还成了失信人。”

记者问前男友的父亲,当时不是说这笔钱是拿回来买房的吗?

对方却表示不知道儿子拿这笔钱去干啥了,自己也没见过这86万。

他还说儿子欠的债太多太多了,错就错在,自己之前用拆迁房给他补了600多万,没想到过了几年,又欠了钱。

记者表示之所以过来,就是希望老人能够帮忙联系他儿子。

老人却有点无奈地说,他打听过儿子的下落,但是不想认,就算余女士不说,他也知道余女士为难。

余女士哭着说:“如果不是想过成一家人,你说我会用房子给他贷款吗?”

这时,老人表态:咱们三达成协议,他叫我给你一套房子,我也同意了。

老人的意思是给余女士一套房子,把儿子的债务问题给解决了,可余女士的前男友却一直没有露面。

无论如何,还是希望余女士的前男友尽快出面,跟余女士好好商量,解决这件事情。

余女士一心一意地对待前男友,为了能和对方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不惜用自己的房子去贷款。

可前男友却辜负了余女士的信任,不仅没有给她一个安稳的家,还让她陷入了债务困境中。

恋爱交友,无论再甜蜜,面对大额钱财的时候,还是一定要谨慎处理,考虑清楚。

在恋爱期间,余女士用自己的房子帮男友贷款,跟银行构成了借贷关系,需要尽快还款给银行。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尽管这笔钱给了前男友的二姐,但是跟银行的借贷合同是余女士签的,因此余女士有偿还借款的义务。

前男友也打了借条给余女士,双方之间也构成了借贷关系,余女士可以要求前男友尽快还款。

如果对方迟迟不还,余女士可以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还款。

另外,如果对方以买房结婚为借口,骗取余女士的钱财,如果涉及到诈骗的,余女士可以报警处理。

这件事情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恋爱交友,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对方的甜言蜜语所迷惑,涉及钱财,一定要谨慎处理,大额钱款能不给就尽量不给,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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