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商场内,女子正和朋友开心逛街,手机突然滑落。她找了一圈无果后,找物业

花开富贵有余 2025-05-29 12:06:56

安徽合肥,一商场内,女子正和朋友开心逛街,手机突然滑落。她找了一圈无果后,找物业调监控,发现手机滑落长椅边,被一男子路过时秒捡藏进口袋。女子赶紧联系男子,好话说尽还愿给报酬,男子却死不承认,谎称手机是女友的。女子无奈报警,本以为有监控能轻松解决,可男子面对监控仍拒不归还,民警调解也无用,这男子捡个手机活成了“老赖”,丢了做人底线。 据5月27日AHTV第一时间报道,在合肥的一家热闹商场里,女子王某正和朋友有说有笑地逛着街。她们一会儿看看时尚的衣服,一会儿试试精致的首饰,心情那叫一个舒畅。 可走着走着,王某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她一下子就慌了神,赶紧在身上、包里到处翻找,可就是不见手机的踪影。 王某急得团团转,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这可怎么办啊,手机里好多重要信息呢。 她和朋友在周围找了一圈,还是没找到。王某心想,会不会掉在商场哪个角落了,于是赶紧跑到物业,请求调监控查看。 物业工作人员调出监控后,王某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坐在长椅上休息时,手机从口袋里滑落了出来,掉在了长椅边。 就在这时,一个男子路过,他先是假装不经意地瞟了一眼手机,然后一脚踩住,紧接着迅速弯腰捡起,塞进了自己的口袋,整个动作一气呵成,那叫一个快。 王某看完监控,气不打一处来,但当下还是想着先把手机要回来。她赶紧通过商场广播等渠道,找到了捡手机的男子联系方式,然后拨通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王某就心平气和地说:大哥,您是不是在商场捡到一部手机呀,那是我掉的,您看能不能还给我呀,我真的很着急用,我可以给您一些报酬作为感谢。 可男子在电话那头却死不承认,还振振有词地说:什么手机,我没捡到,那手机是我女友的,你别乱说。 王某好话说尽,男子就是油盐不进。王某实在没办法,只好报了警。 不一会,民警就赶到了现场。王某把事情的经过和监控视频都拿给民警看,本以为有监控为证,这事儿能轻松解决。可没想到,男子面对民警的询问,还是一口咬定手机是女友的,拒不归还。 民警耐心地给男子做思想工作,跟他说:你看,监控都拍得清清楚楚的,这就是人家王女士的手机,你捡到了就应该归还,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可男子就是不听,依旧我行我素。民警调解了半天,也没有任何效果。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在本案中,男子在商场捡到女子滑落的手机,该手机属于女子的遗忘物。 男子在女子好言相求,甚至提出给予报酬的情况下,仍然拒不归还,还谎称手机是女友的,这种行为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且拒不交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该手机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男子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男子捡到女子手机后,有义务将手机返还给女子。然而他却拒绝归还,这一行为侵犯了女子对手机的所有权。 女子有权要求男子返还手机,如果男子拒不返还,女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男子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若手机因男子行为受到损坏,女子还可要求男子赔偿相应的损失。 综合以上分析,男子的行为既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占罪,若达到一定数额将面临刑事处罚;又违反民法规定侵犯女子财产所有权,女子可要求其返还手机并赔偿损失。 该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若女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男子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手机归还女子并可能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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