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下班时,收到男同事发来的短信:“今晚你老公在家吗?想你了”,女子羞愤不已,将此事告知丈夫,其丈夫一听,火冒三丈,让妻子约男同事到公园,和朋友持棍棒、砍刀对其进行殴打,并向丈夫赔偿5000元,岂料事后,男同事立刻报警,还被鉴定为轻伤一级,丈夫和其朋友遭逮捕,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今晚你老公在家吗?” “想你了……” 当看到这样的短信,周萌女士感到脸颊一阵火红。 向她发来短信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丁昌。 自打双方接触后,丁昌频繁向周萌发送轻佻的信息,表示并不满足与周萌只停留在同事关系之间。 如今丁昌再度发来如此轻佻的信息,实在令周萌忍不了了。 于是,她把此事告知给了老公陈强。 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听说此事后,其情绪恐怕会是火冒三丈,陈强也不例外,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陈强还表示要好好教训丁昌一顿。 周萌听后感到虽有不妥,但这也能快速让丁昌老实,随即答应了下来。 紧接着,陈强让周萌将计就计,忽悠丁昌深夜前往当地一家公园约会。 周萌照做。 不久后,丁昌收到周萌答应的信息,还约自己在深夜的公园见面,兴奋不已,一口答应下来。 殊不知一场噩梦,正在向他袭来。 见丁昌上当后,陈强紧急联系了自己的好兄弟。 好兄弟一听周萌受到了欺负,当即表示朋友妻,不可欺,要帮陈强出这口恶气。 事发当天,陈强与其好兄弟持棍棒与砍刀,于深夜前往约定公园。 而此时,丁昌已在公园等候多时。 陈强和其好兄弟自报家门后,随即对丁昌展开了殴打。 起初,双方只是互殴,但因为陈强与其好兄弟持棍棒与砍刀,丁昌很快败下阵来,跪地求饶。 陈强狠狠宣泄完心中的恶气之后,扔下砍刀质问丁昌愿意怎么解决此事? 而此时丁昌浑身是血,不断乞求陈强放自己一条生路,帮忙将自己送往医院。 但陈强不听,他认为,自己本来在外地打工,突然听说此事,又不得不回来解决此事,害自己白白损失了一笔钱,这笔钱,应当由丁昌赔偿。 丁昌害怕不已,最终经过一番“协商”,赔偿了陈强5000元。 陈强和其兄弟见好就收,放走了丁昌。 丁昌觊觎陈强的老婆,固然不对,可陈强却纠集朋友,持棍棒、砍刀对其进行殴打,显然是触犯了刑事犯罪。 关键是丁昌也不能白白挨打,前往医院就诊后,丁昌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因为经过鉴定,丁昌身上的伤构成轻微一级,此事也因此被刑事立案。 不久后,陈强和其兄弟被警方逮捕,案件经过侦查后被警方移交到了检察院。 经过审理,检察院认为陈强和其兄弟二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以及敲诈勒索,提起了公诉。 最终,陈强和其兄弟纷纷被判刑,其中,陈强被判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此事经过报道后,引起网络很大争议。 很多人对陈强的遭遇感到同情,老婆遭人惦记,最终还要坐牢,可谓是得不偿失。 同时,更多人网友对于丁昌的行为感到嗤之以鼻。 诚然,丁昌的确是有错在先,但毕竟只是道德层面,而陈强对此处理方式是却极为冲动,最终犯下无法挽回的罪行,不仅要忍受牢狱之灾,还牵连了后代。 对此,也有网友表示,明明有更多的方法妥善处理此事。 比如在得知丁昌觊觎周萌之后,第一时间保存证据,然后举报至周萌公司或是领导。 一般情况下,公司大多数会选择开除丁昌。 即便公司选择装鸵鸟,此事经过传播后,丁昌的名声也臭了,未来所有有夫之妇,势必会对丁昌畏而远之,甚至还可能要被孤立。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 原文登载于大参考在2025年5月28日关于《妻子被同事发短信骚扰,丈夫冲动持械报复获刑,法院判了》的报道。 #夏日生活打卡季#
今天看到一条新闻,简直是绝了,该男子和十几个朋友约好晚上一起吃宵夜,中途该男子因
【13评论】【8点赞】
贫僧可能不戒色
我认为维护自己的家庭完整也是自卫,这个应该判决防卫过当。丁某蓄意破坏他人婚姻,应该判游街示众三日以儆效尤
鱼神 回复 05-30 08:19
先查他的资料,找到他家人,去搞他家里人才能治标治本
用户93xxx25 回复 05-30 08:30
都有错,这样公平点
海浪
不能单纯截取这么打人一段司法处理,应该全盘考虑,发信息骚扰别人在先,是有过错方,这才是事件源头。
用户10xxx67 回复 05-30 15:58
意思是我怎么骚扰你老婆都可以,你不能打我
用户10xxx61 回复 用户10xxx67 05-30 18:13
作为男人,当然不能容忍,但法律说不行,法官说:你侮辱我妻子,我不能打你,等你侵犯完了法律会制裁你,这样我心里会很平衡
用户10xxx65
如果属实,陈强无罪,因其行为无社会危害性!且有一定的正义性!对违法行为适度、有节的反击应该立法鼓励!不应柯责!
用户10xxx42 回复 05-30 14:50
法是对有法的人群讲的,对不法类人型生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一顿毒打,如果一顿不够那就两顿三顿的打,打到他怕为止
用户10xxx39 回复 05-30 14:41
“柯”應為“苛”
随便
这个丁昌最可恨,这是性骚扰
100度 回复 05-30 15:09
这是寻衅滋事
用户12xxx85 回复 05-30 14:27
必须要四肢给你砍断!还🉐必须让你活着![捂脸哭]
用户16xxx74
现在有些法律明显参照西方的律法精神,明显带有有瑕疵;有些归为道德的问题,其实对人的伤害和对社会秩序危害更大。
用户15xxx61 回复 05-30 07:20
是不是敌对势力已经渗透进来了
Lucifer 回复 用户15xxx61 05-30 11:38
百分之百的肯定是
用户17xxx53
怀疑法官自己也有类似的情况,所以这么判!人家性骚扰,怎么就不判了?
随缘 回复 05-30 18:44
这么有血性,确实按仙人跳取证更有杀伤力。
随缘 回复 05-30 18:45
必须弄他个强奸未遂送进去。
阿圣
丁某如果不被打,此类社会渣子就没办法治理
芝麻开门了
性骚扰不判吗?
用户18xxx89
如果是我刑满释放之日丁昌必死!
用户10xxx39 回复 05-30 14:44
丁昌死,你也死!
随缘 回复 用户10xxx39 05-30 18:43
肯定不会
放弃曾经我带你走
遇到这样的事,我想问问法官什么才能最好的解决方案,打人又犯法,那总得有个方法解决
剑煮酒无味 回复 05-30 17:34
打人要有个度,这都打成轻伤了,轻伤可不轻
用户13xxx46 回复 05-30 16:03
轻微伤,什么重伤,脸上砍一刀才是轻伤,
大尾巴鱼
拿砍刀,和索要5000元钱,把事情整的变了性质。如果单纯的用拳头揍他一顿解解气,后果不会是这样的
冷酷
打人其实没多大事,主要涉及要钱,一要钱就是敲诈勒索,性质变了。不要说没有通奸就算通奸一般打一顿不太严重,基本没事。主要还是涉及金钱了。
用户10xxx52 回复 05-30 12:56
知道为啥取消通奸入刑了吗??
用户13xxx47
不能谁受伤谁有理。
用户10xxx40 回复 05-30 08:34
你有什么权利打人和伤人啊?一个巴掌拍不响,女子与男子平时应该也是很亲热的吧?要不男子也不敢发这样的短信吧?
阿根廷是冠军丶谁赞成谁反对 回复 用户10xxx40 05-30 08:45
你把脸伸过来,看我一巴掌响不响?
爱谁谁
关键是凭借这两条短信能否报警性骚扰,能否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当事人,那自我保护有什么错呢?
用户25xxx50
法官还应一并追究丁昌的侮辱罪 骚扰罪 赔偿女方的精神损失
孤寂血狼
支持打,破坏别人的家庭的人,骚扰别人,
用户10xxx68 回复 05-30 15:16
同事,有工作往来,怎么拉黑?除非辞职,可是凭什么无错的人承担后果!
剑煮酒无味 回复 用户10xxx68 05-30 17:36
你这是逮着自己占理就不给别人活路,又是叫人又是带刀的,对日本鬼子也没见这么狠!凡事都有个度,而不是得理不饶人
用户51xxx95
这不是一两次了,对于渣男来说,看到你报警只会认为你软弱可欺,而他还没做出什么事更加有持无恐,你让他丢工作他会变本加厉跟踪恐吓甚至要你的命,这从双方见面他都敢跟两兄弟对打就知道了,所以女方一定程度的暴力反击是要的,
剑煮酒无味 回复 05-30 17:38
这已经超过一定程度的反击了,带刀了,如果对方夺了刀反杀,可就成了江苏龙哥了,明显是过激行为
用户18xxx66
都是AI编辑的,最后都问你怎么看
用户10xxx39 回复 05-30 14:47
照片和視頻原本就是假的?
7037
这女的明显是提上裤子不认人了
有觉无眠
法院如此判决,势必激起更多人的愤慨,丁昌受伤可以起诉,那么文中女士是不是也可以起诉,起诉他骚扰已婚妇女及破坏家庭,追究其精神损失。作为女士,告诉其丈夫是应该的,丈夫出面制止和惩戒不对吗?法院判决是在保护破坏者。
用户10xxx71 回复 05-30 10:54
所以别人要你死只要用你手机号发条短信就够了?
剑煮酒无味 回复 05-30 17:38
所以发条信息你就要把别人往死得打?既然这样,那以后看谁厉害
小书蟲注定一生孤独的猪
所以喽下次蒙头打
一戒书生
其实这个丈夫完全可以不自报家门,跟兄弟找茬揍他一顿,让他不知道为啥挨揍,结果可能更好
天下大同
不应该要钱的,要这点钱什么也解决不了。不要钱的话,可以算互殴,你有伤,我也可以有伤啊,轻微伤,打自己两拳就有了。
己不欲勿施人
色字头上一把刀,欲戴其冠,必承其重
江南春雪
一码归一码,带棍棒砍刀把人砍伤打伤,持械伤人罪勿容责疑,性骚扰也要判
用户10xxx05
社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这类法律的功劳,如果拿这些证据起诉,法律能给挑衅的人员足够的惩罚,让它后续不敢再犯,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事情,应该列出一条破坏别人家庭罪,上刑责,就不会再有这种烂事,不要老拿这是道德层面做借口!过不下去,可以离婚,离婚后想怎么样都可以,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法律就应该保护才对。
kk
此事5000元费用不算敲诈勒索!是确实应该发生的费用。
用户10xxx47
法律不完整,没有基于事实,因果关系
刘家铭
打的好,打死都不亏
用户17xxx53
错了的,就得接受惩罚。一掺和到了官家,更乱了。
111111
轻微伤一级判这么重吗?
一江春水 …
是在鼓励性骚扰啊?!
用户10xxx70
他这计划搞错了应该装作陌生人去处理这件事英雄救美就不会给抓进去了
用户12xxx98
丁昌不是有错,是大错特错,责任人就属于他丁昌,破坏原生家庭,没有他这个短信什么娱乐都没有。
光遇琴谱
告他强奸就走不了了
年年有余
下次都给法管老婆发这样的信息,看法管怎么处理!
云与山
法律应用不应该生硬的套搬!应考虑前因后果!任何事都不是一下子冒出来的!必然有其缘由
用户10xxx16
大哥仁慈了,这种人应该让其消失
用户88xxx25
什么时候破坏婚姻能入刑了,这种事就有好的解决途径了。不然永远是个死疙瘩。
用户24xxx84
不应该给他报警的机会
我喂自己袋盐
谁判的就去搞谁老婆,反正只是道德问题
两三木
用户17xxx53  50 怀疑法官自己也有类似的情况,所以这么判!人家性骚扰,怎么就不判了?
美丽人生
破坏别人家庭,而且是正在实施当中,完全符合正当防卫。
用户10xxx48
打?只能偷打,明火执仗就太傻了。
用户11xxx78
勾搭人家老婆这叫道德层面的事吗?随时让人家破人亡的事,
wf91863
有错就要罚,打人者有错该罚,丁某有错没有?该不该罚?这事情都是丁某搞出来的也应受到惩罚,还要赔偿女方精神名誉损失,不能因为被打了就不追究了。
征程
然而,在他老公坐牢的日子里,他们俩成功的在一起
范范
老公坐牢之后,老婆以老公刑事犯罪为由提起离婚,然后和同事过起了幸福生活[哭笑不得]
纸醉金迷
到关键时刻坏人总是被保护的
用户10xxx89
国家应该规定,调戏别人老婆,只要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扇嘴巴子!
休鞋馆
约家里来当贼打!
用户66xxx05
该打,闲的
鲁振
希望一年半以后,社会上又减少一人,牢狱之灾多做几年也无妨,这口气咽不下
用户16xxx30
破坏别人家庭就是破坏社会稳定,就是破坏国家根基,这个要重判
用户10xxx48
丁昌故意闯红灯,负全责!
用户10xxx37
打伤太便宜了他,没打断腿手?
随遇而安
出来了之后再把丁某干掉。
bbkingbb
丁昌?起名灵感是不是来自任昌丁?
用户10xxx88
该打!可惜没有打死!
SY_智
我的观点是,今后案件还是交给机器人(AI)处理比较好,有很多法官其实要不要无所谓,还需要投喂猪食!
用户10xxx83
欠揍的不能打,打欠揍的伏法,到底欠揍不欠揍
用户10xxx24
这个,放在旧社会,绝对会有他好果子吃
倾城
打是应该的,但是打的过重了,还要5000,这脑子也是法盲吗?本来赔钱加拘留的事情最后变成判刑。
用户10xxx17
管不住小头就得管的住大头,两头都管不住那就打死活该!
用户10xxx10
妈的!举报有用吗?
海纳百川
终于知道路边老人摔倒为什么不敢扶了吧[捂脸哭]
缘来如此
没有老婆的人想老婆,憋的不行去骚扰别人家老婆,有老婆的男人总是担心自己花一笔不菲彩礼买回来的老婆被其他人使用,后来有老婆的,反而把自己送进去。总的来说,这个老婆还算老婆,起码正经[点赞][点赞]
用户10xxx26
打轻了
掐死你的温柔
我觉得砍死都是活该。没事骚扰人家老婆。破坏人家家庭。。
zlj
不讲因果就按条条框框判,这种判决少个理字。
用户10xxx10
像这样勾引别人老婆的该判刑才对
唯一
干嘛要自报家门?用麻包套住头打一顿不就行了,神不知鬼不觉的那种
用户17xxx20
打得好
广和
感觉这老公做的完全正确,唯一缺陷是坏人还能行动,很可能继续祸害别人
追求
打得好,大快人心
mr 徐
打死也不为过
用户10xxx90
你们就不能悄悄地干,只接干死,
戏如人生
下次,趁着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直接干废两条腿。就老实了。
草原猎人
法律还需要完善
用户10xxx88
想白嫖,该打。
用户10xxx24
这种事,最多判正当防卫。
千里使者
如果是真的,这样的判决显然有失公允,事情的起因这个关键因素没有考虑进去,另外5000元赔偿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让坏人接受点身体和经济上的惩罚是应当的,何况只是轻微伤。主审法官太死板,应该综合考虑,判女方丈夫无罪,解决问题方式欠妥,批评教育也就算了。这样判人家一年六个月,无形中就助长了坏人的嚣张气焰!
九千岁
可惜打轻了,应该打重点
用户91xxx18
法律不能处理的,就应该道德层面处理,例如公开道歉,游街示众三日!
墨灰黑
国家设定法律法规是为了什么?本事件明显是以受伤人事件为主叛罚的,忽略了主要事件!为什么打你,……等等自己贱就该付出代价!降一步说,也是双方批评教育,受伤者自己挑衅自己承担!要是以受伤了就要给你看病赔偿道歉等,反道成了反作用!
Mi
打轻了
风华郑茂
这种事情,打的对,打的好,没有比打更好的办法了,坚决支持打废这个叫娼的人。
青魁梧
这种判决是对泼皮无赖无微不至的保护
用户10xxx61
那个人涉嫌性骚扰。绝不是道德问题这么简单,违法甚至犯罪了!
frogfish
建议纳入婚姻法,这属于防卫过当,不然婚姻法有什么用?
黄海跃
侮辱罪又是互欧 丁昌不判刑吗
zz
丁昌什么事也没有?性骚扰不构成犯罪?
用户19xxx02
性骚扰起诉
罗子
轻伤,这属于双方互殴导致的,不属于故意伤害,判决有问题。
clk1088
凡是涉嫌入室抢劫的,可以打伤。凡是涉嫌持刀枪棍棒行凶的,可以击毙。凡是涉嫌性骚扰的,可以开除、拘役判刑。因此造成伤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用户10xxx77
这个丁,公司开除了吗?
用户10xxx37
,,F
笑话
赔了夫人又折兵!
非诚勿扰
一般同事骚扰女的不会告诉老公的,除非是俩人有那么些意思,老公刚好看到了
无底渡船
纵然判了陈强,那丁昌调戏良家妇女的西门庆就也应判罪。那有只判武松不判西门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