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个离谱事,南宁一男子把私人充电桩"共享"给邻居,本是方便大家,还明码标价,每个月也就三四台车不定时来充电,一个月赚个200块左右。没想到,直接被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想,这哥们不过是想给旁边没条件装桩的人一个方便,顺带还能贴补点家用电费。可偏偏有人觉得这违法了,拿着放大镜非得揪着不放。 不经意间就想起罗翔老师提过的那个村里收粮的老乡案例。按理说小买卖没赚什么大钱,竟然被扣上非法经营的帽子,好在后来最高法改判无罪。 说白了,这世道有时候太死板了,法律条文写得山高水远,可老百姓的生活琐事一点也没得照顾。咱要是硬套规矩,那得有多少本该帮助的小微个体被连根拔起。 你再看现在的充电桩,政府授权大公司独家承包,收费高的跟吓人似的。普通停车场按小时算都比这些公用电桩便宜,完全脱离了初衷。 一边是疯狂涨价,一边是邻居小哥仅靠200块钱打平电费,这差距摆着呢。要是管理层有人性一点,让这些便民小桩纳入特别通道,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还有人担心安全隐患,怕线路负荷出问题会造成事故。可实际上他那电桩都有质检合格证,还带过不少邻居试用,从来没出过岔子。 关键是你不能因噎废食,把好事儿都管得严死。社区里那些互帮互助、缓解需求的小动作,本来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这事要是到市场监管局去怪他个人,给他贴上违法标签,那种寒蝉效应会让其他邻里服务都不敢开展。到最后,只剩下一堆冷冰冰的条文。 公共资源不能只站在资本膨胀的角度去解读,还要照顾老百姓的方便。搞过度垄断,最终受苦的还是普通人。 其实放宽门槛,让小规模、低利润、公益性质的共享桩直接备案,就能规避大多数纠纷。这样政府也能把更多精力放在打击黑灰产上。 我相信大多数人装桩也不是为了做生意,只是碰上突发状况想临时帮一把。要是每次都得跑流程、付押金,谁还来搞这门路。 像这种邻里互助型的举动,本身就带有浓浓的温情味儿。要是法律也能加点人情味儿,不整天只盯着条条款款,日子肯定更舒坦。 政策制定者也得走到一线,看看真正的使用场景。别凭想当然就把所有非正规渠道都打成犯罪或违法经营。 这个充电桩小哥,其实是给社区松绑。哪怕他赚二百块也就那么回事,不要上纲上线地动不动就喊“这是给公共利益挖坑”。 如果我们连这种小成本的互助行为都划到“违法”名下,未来可能连给邻居开个空调都要跑审批。想想是不是有点荒谬。 我倒觉得监管部门该做的是制定明确区分标准,把小规模公益性质的免于复杂审批。让那些真正滥用共享名义牟利的企业无处遁形。 这样既不妨碍创新,也能让科技红利落到实处。就像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当初也都是从小范围试点开始,才慢慢铺开的。 现实告诉咱,过度商业化的共享模式常常背离初心,最后灰溜溜收场。反倒是那些你拉我帮的邻里小点子,更接地气,有温度。 社会治理不该是冷冰冰的数字,而是有热度的生活。真正的幸福感,不是大公司推个高大上项目给你看,而是邻里间一句“你要电随时来找我”。 话说归话说,我们也得顾虑安全和质量,不是一句“随便用”就能让大家放心。监督和指导的力度要跟上,别把好事给误伤了。 要不然再过几年,大家都不敢轻易放手帮人,就等着公共桩又被大企业宰。到时大伙儿还得吹空调、滚水随身带。 提醒政府部门,法律要服务百姓,而不是让规则吊死热心人。微观层面上给点灵活度,宏观上针对高利润黑产下狠手。 这样一来,既能保证市场秩序,也能留住那份邻里情意。真要让社会多点温度,少点傻瓜式硬规定。 翻篇后,我们希望看到一个更务实的政策。别老把好人好事按到违法的标准上,让法律回归本该有的烟火气。 亲爱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最近看到个离谱事,南宁一男子把私人充电桩"共享"给邻居,本是方便大家,还明码标价
梦录得西方史话
2025-05-30 1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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