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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部级干部任免通知中,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有何不同?

有网友问我,他在看关于省部级干部职务任免通报里,经常会发现有的省部级干部任职信息上是写的中央决定,而有的省部级干部任职信

有网友问我,他在看关于省部级干部职务任免通报里,经常会发现有的省部级干部任职信息上是写的中央决定,而有的省部级干部任职信息上写的是中央批准,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他看到网上有一些人写文章,说中央决定是说中央直接决定的省部级干部任免,而中央批准是地方党委或国家部委给中央组织部门提供了人选建议,中央组织部门批准同意了叫中央批准,这样的分析是不是有道理?

实际上这样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也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只不过是主观臆想和猜测,没有任何具体事例作为支撑。实际上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非常有研究的必要性,因为绝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在此向大家作一个汇报。

众所周知,副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属于中管干部,干部考核任免都由中央组织部门进行具体管理,作为一名副部级以及正部级领导干部,要想在仕途发展上有所进步,那么必须得到中央组织部门的考核认可。涉及到干部职务的调整,一般由中央组织部门拿出意见向中央作出汇报,由中央最终决定或批准该干部的任免建议。但具体到不同级别的省部级干部和不同岗位的省部级干部,到底运用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却有明显的差异。

中央决定

在省部级干部任命上,涉及到中央决定的时候是比较少的,一般来说运用中央决定相关术语的时候,都会涉及到国家部委的一把手,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书记的职务任命。比如民政部党组书记的任命都会由中央进行决定,某省的省委书记的任命会涉及到中央决定,这是因为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把手是非常关键的领导岗位,是关键中的关键,必须由常委会进行研究决定,这个研究决定的过程一般会投票,所以要用中央决定的术语。

那作为各省的省长相关任命,情况到底是用中央决定还是中央批准的,实际上这是非常有研究价值的一个话题了,提出这个问题的网友也是非常善于观察,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既有中央批准也有中央决定,那么具体该怎么运用呢?大家先别着急,先看以下两名省长的任命新闻。

以上两名省委副书记的任命都是省长的人选,为什么其中一人是宣布了中央决定,而另一人是宣布了中央批准呢?这可能让很多人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感觉是不是相关任命决定和批准是随意使用的,这样的质疑肯定是毫无道理的,因为中央组织部门的任命是非常严谨的,都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异,主要是和这两名省部级干部原来的职务有关系。如果原来就是省委副书记的话,虽然行政级别是由副部级提升为了正部级,但是党内职务并没有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下仍然是中央批准的范畴。

由省委常委直接被任命为省委副书记、省长人选,不仅实现了党内职务提升,行政级别也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运用中央决定,因为涉及到干部的破格提拔问题,必须要上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所以要运用决定的任命方式。可能有的人觉得省委常委提拔为省委副书记、省长并不涉及到破格提拔问题,觉得副部级提拔为正部级很正常,实际上这样的认识,是对副部级干部到正部级干部级别发生变化并不了解的表现。

从省部级干部上来说,省委书记、省长两个职位非常重要,不同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政协主席的提拔,要想提拔省长一般要经过省委专职副书记这个岗位的锻炼。如果直接由省委常委提任省长的话,那么就属于破格的情形,就得上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通过,这时候就运用中央决定。

中央之所以对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进行如此的区分,是因为省部级干部的数量非常多,如果涉及到副部级干部调整就要上常委会研究的话,那么相关的议题实在是太多了,也严重影响了会议的效率。所以只有各省委书记以及各部委一把手,或者是破格情形的干部任命,才会上常委会讨论,一般的省部级干部任免报中央书记处讨论批准即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的办事机构,跟各省委、市委是不一样的,中央书记处很重要的一个职责就是研究干部工作。

这里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要跟大家说明,就是并不是所有的副部级干部都是中央批准,在一些特殊时期特别是非常重要的时刻,有时候副部级干部的任命仍然也是中央决定,当然这种情况是少之又少。比如2020年湖北武汉疫情的时候,由于武汉市委书记的岗位非常重要,当时关于新任武汉市委书记的人选就由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所以当时武汉市委书记的任命就是用的中央决定。

中央批准

中央批准的情形实际上运用的是非常多的,中央批准这个批准并不是指省委以及部委党委(党组)向中央推荐干部人选,中央进行了批准,这样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也没有任何依据,实际上这样的说法甚嚣尘上,经常会误导很多人。

虽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里明确提出: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但各省委以及各部委党委(党组)提出的建议人选,并不是直接向常委会提出相关建议人选,而是报中央组织部门提出人选建议。

中央组织部门如果认可各省委以及各部委党委(党组)提出的建议人选,那么就可以以中央组织部门的名义上报中央书记处进行批准。如果中央组织部门不认可省委以及各部委党委(党组)提出建议人选,那么也就没有任何下文了,中央组织部门如果本身有意向性人选,可以自行将空缺职位的人选建议报中央书记处审批。

如果中央书记处审批同意了中央组织部门的建议,那么就叫中央批准。一般来说涉及到各省委、各部委的副部级领导干部任命,都会是中央批准。这里边不管是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提拔为副部级领导干部,还是由普通的副省长提拔为省委常委,以及由省委常委提拔为省委专职副书记,都是中央批准的范畴。

而且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原来就是省委专职副书记,跨省担任省委副书记、省长人选,虽然行政级别由副部级到了正部级,但党内职务并没有提升,这种情形仍然是运用中央批准的情形,仍然由中央书记处批准。

那么如果由国家部委的一把手调任了某省的省长,这种情况是用中央决定还是用中央批准呢?虽然省长是正部级领导干部,但是在一个省里仍然属于二把手,这种情况下仍然运用中央批准的情形,由中央书记处审批同意。

为什么省长的任命既不用中央批准,也不用中央决定?

有网友还留言说,为什么省长的任命没有宣读中央决定,而一般只会公开报道中央批准或决定其任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这样的提问还是挺有观察能力的,这个问题实际上很有科普的必要,作为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决定和批准主体是常委会或者是中央书记处,能够直接决定或批准的职务是党内职务身份,而涉及到省长的职务,由于是行政职务,必须要有相关的权力机关通过选举任命,所以中央决定或者批准只是给予作为省长人选的建议。

建议人选并不能称之为决定或批准,要想正式担任省长,必须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全体省人大代表选举才能任命为省长。这需要法定程序,所以中央批准和中央决定并不能直接任命其为省长,只能叫建议人选。由于还没有正式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所以新闻一般不会报道其作为省长人选的信息,但是在干部大会上,还是会宣读某某任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并作为省长建议人选。

宣布其为省长建议人选之后,一般会马上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任命省长人选为省政府党组书记,这样的话就可以以党组书记的身份主持省政府工作。而后会间隔几天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先行任命其为副省长、代理省长,因为省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只有几十人,召开会议比较方便,而省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是有几百人组成,召开会议需要较长的筹备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权限是关于副省长、省法院副院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监察委副主任、省政府组成部门行政一把手的任免,也可批准省长关于辞职的申请报告。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命权限是除了以上的任免人员,还可以任免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监察委主任等。

以上就是对中央批准和中央决定的区别,进行了非常深入的分析,可以基本解除大家的疑惑,也可以消弥以前一些不正确说法对大家的错误引导。可以负责任地说,以上研究结论由相关具体事例作为支撑,希望能够起到正本清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