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一年,女友不愿结婚,男子要求退还28万聘礼和首饰。 小王与女友小丽订婚

星河独白诗 2025-06-05 13:20:44

订婚一年,女友不愿结婚,男子要求退还28万聘礼和首饰。

小王与女友小丽订婚后同居一年,感情却走向终点。小丽决定解除婚约,小王随即提出索要回28万元聘礼和购买的首饰。小丽爽快地退回了聘礼,但表示首饰已遗失,愿意赔偿原价。小王却坚持要求按照当前的金价赔偿,双方因此产生分歧。 无奈之下,小王向律师小律寻求帮助,询问是否能按照现价获得赔偿。

小律询问了首饰的购买时间和价格。得知首饰是去年购买,花费近6万多元后,小律解释说,既然小丽已愿意赔偿购买时的价格,那么就应按原价赔偿。小王对此表示认可,但随后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同居期间,他承担了大部分生活开支,大约花费了十几万,而小丽只花了很少一部分,他能否要求小丽返还这笔钱。

小律询问了具体的支出数额,小王估计自己总共花费了十万多元,而小丽可能只花了万把块。小律指出,如果这些开支属于赠与行为,那么便无法追回。小王辩解说,这些钱并非他主动赠送,而是小丽购物时让他付款。小律解释说,即便并非主动赠送,但既然小王当时同意付款,就属于自愿行为,无法要求返还。

小王对此感到不满,认为这些钱都是小丽花费的,理应返还。小律进一步解释说,聘礼可以要求返还,是因为它是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前提;而日常开销则不同,属于普通的赠与,婚约解除后便不具有追索权。

小王不死心,试探性地询问是否有可能部分追回。小律建议他考虑双方的感情以及小丽已经退还了聘礼的事实,可以协商解决。最终,小王接受了律师的建议。

回首整件事情,小王因首饰赔偿问题与小丽发生争执,而小王对同居期间生活费用的要求,更让人觉得斤斤计较。或许,及时止损,在发现感情不合适时果断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结婚是人生大事,需要谨慎考虑,避免日后更多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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