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男子上山采蘑菇时,发现一片野生雪莲,他喜出望外,一口气把44株雪莲全部采摘回家,
晾成干后封好挂在网上售卖,很快有买家选中,一番讨价还价后,44株雪莲以2000元全部收购,不料,
买家收到货不满意,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被买家举报。雪莲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法院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半岛晨报6月4日报道,新疆乌苏市一男子采挖44株雪莲售卖,遭买家举报获刑3年。
2022年的一天,马某像往常一样,早早上山,此时正是采蘑菇时季节,打算多采些蘑菇贴补家用。
他轻车熟路在山林间穿梭,不一会儿箩筐里就装满了蘑菇,他准备送回去一趟再来。
要走的功夫一转头,竟在山坡上发现了一片洁白如雪的野生雪莲。
这种高山植物从种子发芽到开花就要六到八年,挖掉一株就少一株。
早年间新疆还能见到五千万亩雪莲,到2015年连一千万亩都不到了。现在只要动一株就够得上刑事立案标准,更别说几十株了。
哈密去年有人收五千多株雪莲倒卖,也是判了三年刑。现在各地都设了举报点,林区还有巡逻队盯着。
这可真是路边的雪莲你不要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