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病碰瓷?”广东,女子下班遭4岁血友病男孩“鬼探头”,赔偿了3.5万还不够,被其家属告上法庭,要求女子支付后续两年的血友病医疗费47万,这还不够,就连后续的治疗费用都要女子负责![微风]
网友:要是真这样判了,是不是有病就可以去碰瓷了?
事发当时,薛女士虽然是孩子“鬼探头”,但因车速偏快,被交警认定为负主要责任,她也没推诿,第一时间垫付了孩子3.5万元的治疗费。
本想着人救了、责任认了,这事应该就能翻篇了。
可没想到一年过去,孩子家属突然把她告上了法院,要求她赔偿后续两年内治疗血友病的各类费用,总金额高达47万元。
更让人吃惊的是,家属还提出“后续费用另行起诉”,意思就是以后孩子看病还得找她买单。
这下,薛女士坐不住了,她表示:血友病是先天遗传病,司法鉴定也明确指出与车祸无关,自己只是撞了孩子一下,不代表要为他的全部健康问题负责一辈子。
不少网友也炸了锅,有人直接说这根本不是索赔,是“拿病碰瓷”。
血友病本就极其高昂的治疗费用,如果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就要由第三人全部承担,那是不是意味着谁撞了人,谁就得当“保姆”?
如果这种主张被支持,那不就鼓励“马路创业”了?
在我看来,薛女士已经承担了她该担的部分,甚至还有点“多担”的意思,可对方家属还想借事故解决根本无关的医疗开支,这就不合情也不合法了。
赔偿不是无底线的道德绑架,法律讲的是证据和因果,不是情绪和指责。
此次事件将在6月24日审理,相信到时候会给出一个结果。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