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男子在一足浴店花了598元洗脚,期间,在包间洗澡时,女技师帮其加水、搓澡,洗完澡后,男子起了兴致,欲与女技师发生关系,但因女技师要求加钟,与女技师发生拉扯。拉扯中女技师从床上掉了下来,后脑勺磕了一个包。男子担心被讹主动报了警,结果悲剧了被指控强奸。 那天,39岁的黄某和两个朋友结束聚会后,走进了这家足浴店。黄某选了598元的项目,被带到有独立洗澡间的包间。换上店里提供的短裤后,他惬意地泡澡,女技师卢某则在一旁贴心地加水、搓澡。一切看似正常,可谁能料到,洗完澡躺在床上后,事情发生了急剧转变。 黄某说,卢某给他提供特殊服务时,他提出进一步亲密接触的要求,卢某却突然要求加钟,他不同意,两人因此发生拉扯,卢某不小心摔下了床。但卢某却坚称,她只是在帮黄某穿短裤,黄某突然坐起来,一把将她搂过去压在身上,意图不轨,她拼命反抗才导致摔下床。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黄某看到卢某后脑勺肿起的包,心里直发慌,生怕被索要高额医药费,一咬牙就报了警,想着让警察来评评理,可他怎么也想不到,等来的却是强奸指控。 随着案件调查推进,双方的说法和背后的证据都摆到了公众面前。黄某的姐姐心疼弟弟,四处奔走为其喊冤,强调弟弟只是有亲昵举动,绝无强奸的念头,哪有强奸犯会自己报警的?辩护律师更是暗访足浴店,拿到了598元项目涉黄的关键证据,试图证明黄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但检方认定,即便足浴店项目涉黄,只要女技师明确拒绝发生关系,黄某强行而为,就触犯了强奸罪。 在我看来,这案子太复杂了。双方各有各的理,很难判断谁说的是真话。法律讲证据,可这种私密场景下,取证实在太难。虽说保护女性性自主权没错,但也不能冤枉无辜。希望法庭能公正审判,依据确凿证据给出合理的判决,别让正义迟到。
这隧道修的是不是有点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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