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笑死人了!今日在物业群里,有位业主把房子卖了,物业费交了一年,住了5个月,电表里还剩130多的电费,竟然妄图让物业把这笔费用讨回来! 这事儿说起来可太有意思了。人家业主卖了房,住的时间满打满算才5个月,可一年期的物业费早交齐了,电表里还剩百来度电没使完。搁谁手里不剩点钱?可问题是他不找买房的主儿说道说道,偏要扭头找物业要说法,这不是脑子糊涂是啥? 你说这物业费咋算的?你交的是一年的钱,住5个月就搬走了,剩下的7个月费用,按理说该是你和买房的人商量着怎么处理。毕竟房子已经过户了,人家才是新业主,往后这物业费该人家掏。你现在让物业退,物业能咋退?难不成把之前给你服务的活再收回去? 电费就更简单了。电表里剩的电是预存的,你住的时候用了5个月,剩下的130多度电其实是给新业主留的。你卖房子的时候,连钥匙都交了,咋就没把这电表的数儿当回事儿?要是真计较,你交房前就该把电表拍照留存,和新业主当面结清。现在倒好,房子一卖拍拍屁股走人,回头想起电费不够使了,跑来找物业要,物业又不是你家亲戚,凭啥给你垫这钱? 我有个朋友之前卖房也碰到过类似的事儿。他卖房时特意和新业主说:“物业费我多交了俩月,电表里还有200度电,你看看要不要折点钱给我?”新业主倒也爽快,直接扣了500块房款。事儿就这么解决了,谁也没闹心。你看,这事儿根本不难,关键是卖房的时候得把账算清楚。现在这位业主倒好,事前不说,事后耍赖,这不是让人看笑话嘛? 再说物业的职责是啥?是服务小区里的业主。你现在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了,物业对你的服务自然就终止了。之前你交的物业费,物业已经给你提供了保洁、安保、绿化这些服务,一分钱一分货,没多收你一分。剩下的费用本来就是物业的合法收入,凭啥要退给你?难不成物业还得倒贴钱给你? 有人可能要说:“不就千把块钱嘛,至于这么计较?”可这事儿往深了想,就不是钱的事儿了。这是规矩问题!买卖房子这么大的事儿,涉及到的水电气费、物业费交接,都是前人用教训总结出来的流程。你现在图省事不谈,事后又来道德绑架物业,这不是占小便宜没够,是缺家教! 说句实在话,几十万的房款都拿了,还在乎这一千来块?真要是为这点钱纠结,当初就该在合同里写明白:“剩余物业费、电费由买方承担,卖方已预缴部分由买方折算补偿。”现在倒好,合同没写,口头没说,反过来怪物业不讲理,这事儿换谁听了都得说一句“活该”。 这世上的事儿,讲究的就是个“先说断后不乱”。你卖房子的时候偷懒不谈细节,事后又想找补,哪有这么容易的事儿?物业又不是慈善机构,更不是你家的账房先生,凭啥给你兜底?
一位干物业的朋友说,他们最怕的就是那种买了房子不住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业主不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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