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年仅25岁的翟曼霞跪在刑场等待被枪决,行刑前她突然对着天空歇斯底里地喊道:“我是无罪的!”话音刚落,随着一声枪响她年轻的生命定格在了25岁。 “我喜欢你,咱们交往吧。”翟曼霞正对着一个男生表白,听到表白后的男生先是一愣,随即表示自己要考虑一下便转身离开。看着男生离开的背影,翟曼霞不但没有伤心,脸上甚至出现了一抹玩味的笑容。 女生倒追男生,放在现如今的21世纪,似乎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可如果时间倒退,放到革命特殊时期呢?又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翟曼霞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父母都是工人。在那个时代从小不穿不愁,已经是一件相当幸福的事情了,更何况翟曼霞的父母对这个女儿很是疼爱,这让翟曼霞心里从小就种下了自我感觉良好的种子。 长大后的翟曼霞也总想做人群里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在其他女生都是以暗颜色的长袖长裤,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的时候,翟曼霞穿衣大胆,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翟曼霞更是放下女生的矜持,勇敢地追求自己有好感的男生。 有的男生将翟曼霞拒之门外,而有的男生偏偏觉得这样的翟曼霞很吸引人。在翟曼霞大胆追求下,她交往过的男生越来越多。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人们的思想仍处于逐步开放的进程中,传统思想依旧在多数人心中根深蒂固。因此,翟曼霞的行为,在当时的环境下,很难被大众所接纳。 “翟家两口子其实人还不错,就是这闺女的事儿,实在是不敢恭维啊。”“谁知道呢,说不定就是私底下就没好好管教。”翟曼霞父母听着街坊邻居的议论声,也觉得太丢脸了。多次与翟曼霞谈心,都是无功而返。 偏偏翟曼霞不以为然,将这些声音抛诸脑后,行为越来越大胆。当时国家正在严打社会治安问题,翟曼霞的种种行为无疑是在往枪口上撞。最终,警察以败坏社会风气,符合“流氓罪”的罪名将翟曼霞带走。 在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下流氓罪,这个罪名在1979年成立。对违反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行为的人处以“流氓罪”。 1983年,法院判定翟曼霞为“流氓罪”并判处死刑。在审判过程中,翟曼霞据理力争,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错,只是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然而,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法律认知下,她的辩解显得那么无力。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只是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就被贴上了 “女流氓” 的标签,还要面临如此严重的惩罚。 “砰”随着枪声响起,翟曼霞也永远地活在了25岁。翟曼霞的案件,反映出了当时社会在法律和思想观念上的局限性。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更加开放、包容的时代,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信息来源: 中华热点网|《回顾:83年严打,女子因交往18个男友以流氓罪枪决,40年后临终预言成真》 文|何夕 编辑|史叔
1952年时,原国军中将柏辉章被判处了枪决之刑,柏辉章至死都想不明白自己抗日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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