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记性了!”新疆,一男子上山采蘑菇,意外发现一片野生雪莲,他一口气把44株全给挖了,之后晒干打包,挂网售卖,以为能大赚一笔,谁知道,买家不满意反手举报,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2024年7月,新疆伊犁的天山腹地,积雪尚未完全消融。35岁的张建军背着帆布包,踩着碎石在草甸上寻摸野生蘑菇。突然,岩石缝隙里几簇灰白的绒毛撞进眼帘——是天山雪莲!他蹲下身,指尖触到花苞上的冰晶,想起村里老人说“雪莲泡酒能卖大价钱”,心跳瞬间加快。
“这么大片,少说有40多株!”张建军掏出折叠铲,对准雪莲根部用力一撬。冻土块混着草皮被翻起,每挖一株,花苞上的雪水就顺着袖口渗进衣领。他数着堆成小山的雪莲,盘算着“晒干后挂到网上,一株卖300元,44株能赚1万3”,嘴角不由得咧开——女儿下学期的学费有着落了。
二
三天后,张建军在二手平台挂出“野生天山雪莲,活血养颜”的商品。配图里,晒干的雪莲蜷缩成褐色花团,下方备注“山区直采,假一赔十”。第一个订单来自甘肃的买家,留言:“给母亲治关节痛,要是人工种植的,我就举报你!”
“放心,绝对野生!”张建军拍了张雪莲干花的特写,没注意到评论区有人提醒:“雪莲是国家保护植物,挖了犯法!”他忙着回复咨询,心里只想着“赶紧成交”。一周后,买家突然发来消息:“花不对劲,颜色太暗,我找林业部门鉴定了!”
当晚,派出所民警找上门时,张建军正对着计算器算利润。“你采挖、售卖的是天山雪莲?”警官出示执法记录仪,屏幕上滚动着他的交易记录,“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吗?”
帆布包从肩上滑落在地,张建军的声音发颤:“我不知道啊!我们村一直有人挖来卖……”他忽然想起挖雪莲那天,阳光照在雪山上,花苞像裹着银纱,可此刻,那些“银纱”却成了扎手的证据。
三
庭审现场,公诉人举起雪莲标本:“被告人张建军非法采挖、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涉案数量达44株,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我真没想犯法……”张建军盯着被告席前的干枯花苞,想起女儿上次说“爸爸别去危险的地方”,喉咙发紧,“我就是想多赚点钱,让孩子上好学校……” 审判长打断他:“法律面前没有‘想当然’。天山雪莲生长周期长达十年,你挖走的不仅是植物,更是雪山的生态。” 旁听席上,一位林业专家补充:“雪莲根系能固定高山草甸,防止水土流失,44株的缺失,可能导致局部生态链失衡。”
张建军忽然想起挖雪莲时,脚下的草皮被连带掀翻,露出褐色的泥土——那时他只顾着高兴,没看见雪山的“伤口”。
四
判决结果出来那天,伊犁下了入秋的第一场雪。张建军收到判决书:“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物品。”
1万元罚金,相当于他全年的收入。蹲在自家院子里,他盯着墙上女儿的“三好学生”奖状,忽然想起挖雪莲时的场景:雪山上空的鹰在盘旋,远处的冰川泛着蓝光——那是大自然的馈赠,却被他当成了“摇钱树”。
“爸爸,老师说雪莲是‘雪山精灵’,不能随便伤害。”女儿放学回来,翻开课本指着雪莲插图,“你看,这里写着‘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禁止采挖’。”张建军接过课本,指尖划过“保护”二字,忽然想起买家举报时说的话:“我不是针对你,是不想让雪山变秃。”
当晚,他在交易平台发了条长文道歉,附上判决书截图:“我错了,不知道挖雪莲犯法,现在后悔死了。希望大家别学我,保护雪山比赚钱重要。”评论区里,有人骂“活该,破坏生态就是要罚”,也有人说“农村普法太缺了,很多人真不懂”,还有位生态博主留言:“判决不是终点,而是让更多人知道:自然的馈赠,需要敬畏。”
五
如今,张建军成了村里的“生态志愿者”。每次上山,他都会带着印有“保护野生植物”的黄旗,看见游客就主动科普:“看见雪莲千万别碰,挖一株罚一万,这是国家定的规矩!”
去年春天,他跟着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去天山补种雪莲幼苗。手套被冻土磨破,指尖冻得发麻,却格外认真——他知道,自己挖掉的44株雪莲,需要十年甚至更久才能重新长出来。“等这些小苗开花,雪山就又好看了。”他摸着幼苗上的绒毛,忽然想起审判长说的“敬畏自然”——这四个字,曾让他觉得遥远,如今却成了刻在心里的警示。
尾声
网友们对这事的讨论从未停过:
• “以为‘野生的就能挖’,这就是法盲的代价,罚得好!”
• “赚快钱可以,但不能踩法律红线,雪山不是个人的‘提款机’。”
• “关键是偏远地区普法不够,建议多搞点‘接地气’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
而张建军家的窗台上,摆着一盆人工培育的雪莲——叶片油绿,花苞饱满。女儿说这是“雪山给爸爸的‘改错机会’”。每当看见它,张建军就会想起天山的雪——纯净、肃穆,容不得半点贪婪的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