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再生孩子啦,把我和前夫生的孩子当亲生养吧”。
这句话,如同电视剧里狗血剧情的开场白,却真实地发生在表哥超哥身上。他相亲遇到的这位女士,来自他表舅的村子,32岁,带着一对分别为11岁和9岁的儿女。这位女士的前夫,是个有案底的亡命之徒,因赌债杀人而伏法。虽然有过不幸的婚姻经历,但这位女士的长相和身材都保养得不错,这不禁让人感叹,为何如此出色的女子,偏偏遇人不淑。
超哥的情况则截然不同。他35岁,在家乡经营楠竹生意,年收入在二三十万元左右,老实本分,至今未婚。面对如此强势的相亲对象提出的过分要求:不仅要他抚养她的两个孩子,还要掌握家中全部经济大权,甚至要把超哥的父母送回农村老家。超哥一时不知所措,向我寻求建议。
我的建议如下: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由女方父母或超哥的父母承担,超哥可以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家庭财务必须透明公开,双方共同管理;再次,超哥需要考虑自身血脉的延续,再生育一个孩子;关于长沙的房产,由于属于超哥婚前财产,无需加女方名字,日后条件允许再考虑购置房产;超哥年迈多病的父母需要得到妥善照顾,等到年纪大了或生病需要治疗时,接来城市生活。考虑到超哥的条件,完全可以找到一位未婚的女子结婚,即使对方容貌一般,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各位觉得我的建议合理吗?
飞你一吻
驴拉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