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见房价疯涨,花384万买房想大赚一笔。不料房价狂跌至121万,她收入

悦澄聊社会 2025-06-15 17:04:06

河南,一女子见房价疯涨,花384万买房想大赚一笔。不料房价狂跌至121万,她收入减少后决定断供,让银行收房。可银行算完账发律师函,称她倒欠100万。女子彻底懵了,直呼买房是人生最后悔决定。别只盯着房价涨,也得考虑风险和经济实力。

据6月13日河南公共频道报道:女子晓琳,平日里就爱关注楼市那些事,前几年,房价跟坐火箭似的蹭蹭往上涨,身边不少人靠着买房卖房赚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晓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心里那叫一个痒痒,觉得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赚钱好机会。

于是,晓琳一咬牙,把自己这些年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全拿了出来,还厚着脸皮跟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七拼八凑总算凑齐了384万。

她在市区精心挑选了一套房子,满心欢喜地幻想着等房价再涨一涨,就把房子转手卖出去,到时候自己就能大赚一笔,过上富足的生活。

可谁能想到,这楼市就跟六月的天一样,说变就变。没过多久,房价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路狂跌。

晓琳买的那套房子,市场价直接从384万跌到了121万。这巨大的落差,就像一盆冷水,把晓琳从头浇到脚,让她整个人都懵了。

更倒霉的是,晓琳所在的公司因为行业不景气,业绩大幅下滑,她的收入也跟着锐减。每个月的房贷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每天愁眉苦脸,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晓琳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她心里想着:“反正这房子现在也不值钱了,我每个月还这么多房贷,这不是往火坑里跳嘛。干脆断供算了,让银行把房子收走,我也落个轻松。”

于是,她一狠心,就停止了还房贷。

晓琳原本以为,房子被银行收走,自己就解脱了。可没想到,银行可不是那么好惹的。没过几天,她就收到了一封来自银行的律师函。

晓琳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打开律师函,上面的内容让她差点晕过去。律师函上写着,经过银行的仔细核算,她不仅房子没了,还倒欠银行100万。

晓琳看着这封律师函,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当初只是想赚点钱,怎么最后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她后悔得直拍自己的大腿,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买房真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决定,我这是造的什么孽!”

晓琳太贪心了,买房的时候只想着赚钱,根本没考虑过风险。这楼市变化太快,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买房真的需要谨慎,不能只盯着房价涨,还要切合实际的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一、晓琳和银行之间签订了房贷合同,这合同可不是一张废纸,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就得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晓琳在合同上签了字,就意味着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贷款。可她倒好,直接选择了断供,这明显就是违约行为。

银行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晓琳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不是闹着玩的,晓琳得支付逾期利息、罚息等等。这些额外的费用加起来,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会让晓琳的经济负担更重。

二、银行在核算后称晓琳倒欠100万,这背后涉及到房屋抵押权的实现问题。

晓琳当初买房的时候,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这就好比晓琳把自己的房子暂时“押”在了银行那里,如果她还不上贷款,银行就有权处置这套房子。

当晓琳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就可以依法处置抵押物,也就是把房子卖掉。可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只有121万,而晓琳还欠银行不少贷款和利息。

银行在卖掉房子后,如果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晓琳就得对剩余的债务继续承担偿还责任。也就是说,银行有权要求晓琳把倒欠的100万还上。

三、要是晓琳拒绝偿还这笔债务,银行可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如果判决晓琳败诉,晓琳就得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要是晓琳还是拒不履行,银行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让晓琳还钱,如查封、扣押、冻结晓琳的其他财产,甚至可以把晓琳的其他房子、车子之类的财产拿去拍卖,用拍卖所得的钱来偿还债务。

而且,晓琳的违约行为还会严重影响她的个人信用记录。一旦信用有了污点,晓琳今后在申请贷款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连坐飞机、高铁都会受影响。

所以,大家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得好好想想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千万别像晓琳这样,一时冲动就签了字,最后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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