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太去超市二楼检纸箱,进入超市后,私自乘坐超市内部员工使用的客梯上到2楼。拿了东西后,不顾货梯严禁载人的提示,又偷偷乘坐货梯下到一楼,结果操作不当,把脚趾压断了。事后,老太起诉超市索要赔偿。超市喊冤:货梯上写了禁止载人,她是偷偷上的!法院这样判! 上海的顾奶奶这事儿,最近在小区里传得挺火。 老太太一辈子省吃俭用,没事就爱捡点废品卖钱,谁能想到去超市捡纸箱时,被货梯夹断了脚趾。 现在法院判了,超市担两成责任,老太太自己扛八成,可这事儿到底谁对谁错,街坊邻居聊起来都有话说。 那天顾奶奶路过超市,看见门口堆着不少纸箱塑料瓶,可保安守着不好直接拿。 她琢磨着超市二楼卖菜的地方肯定有更多废品,就趁保安不注意溜进超市,跟着人群混上了客梯。 到了二楼,她躲在角落等没人了,才摸到货梯口。 货梯门上明明白白贴着 “禁止载人”,可老太太想着 “小心点就行”,还是按了下楼按钮。 货梯里黑乎乎的,按钮又多又复杂,顾奶奶哆嗦着按了一个,电梯刚往下走就猛地一震停了。她没站稳,脚趾头一下被电梯和地面夹住了。 当时超市正赶上节假日,人多嘈杂,她喊了半个多小时才被员工发现。 送医院一查,第二根脚趾断了,第三根也骨折了,捡废品没挣着钱,反倒搭进去一堆医药费。 老太太对此觉得委屈极了,出院就把超市告了,开口要赔 2.7万。 她觉得自己在货梯里疼了半天没人管,要是超市派人守着货梯,哪会伤得这么重? 2.7元赔偿,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 可对于自觉得没人任何的过错的超市来说,一份也不愿意赔偿。 货梯本来就是运货的,门上贴着 “禁止载人”,按钮上还写着 “非员工禁止操作”,老太太是偷偷溜进去的,咋能怪他们? 而法院查案时发现,超市货梯平时确实用插销锁着,可事发那天不知道咋开了。 虽说贴了警示,但货梯区没人值守,老太太才能自己进去操作。 按说超市作为公共场所,得保证进来的人安全,就算有警示,没人看着也是个漏洞。 反过来说,如果事发当天,货梯当天插销锁着,也有人值守,此事完全怪不得超市头上。 老太太作为成年人,明知道货梯不能载人,还非要进去按按钮,这就跟明知马路中间不能站还硬站一样,自己得负主要责任。 而超市虽然贴了 “禁止载人”,但货梯门没锁严实,也没人盯着,等于留了个口子让别人钻。法律规定商场这种地方得尽到 “安全保障义务”,不是贴个条就完事了,得真的把安全措施做到位。 就像小区楼道里放杂物,物业贴了 “禁止堆放” 但不清理,出了事物业也得担责。 最终,法院最后判超市担 20% 责任,老太太自己担 80%,其实挺合理的。 除此之外,超市后来自愿多赔了2000 块,说是人道主义补偿。 此事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图省钱没顾上安全,一个管场地没管到位。 要是老太太当时忍忍不钻货梯,或者超市货梯门能锁牢点,可能这事就不会发生。 现在好多地方都有类似的事儿,商家贴个 “小心地滑” 就觉得尽到责任了,可该拖地不拖,该设围挡不设,最终导致顾客受伤。 但反过来讲,个人也得有安全意识,不能觉得 “我弱我有理”,明知道危险还硬上。 就像这次,货梯本来就不是载人的,再小心也有风险,老太太要真在乎安全,咋会冒险进去?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 潇湘晨报·晨视频2025年6月14日《老太为收“废品”擅自进入货梯受伤,要求超市赔偿!法院判决》
“不是谁死谁就有理”!2018年,上海闵行一女子洗脸时淹死在盆里,家人连夜赶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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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11
也是搞笑,跑人家家里去捡纸箱,偷就偷,上海就是文明
用户18xxx84
检为捡错字审稿了吗
冷风催
稀泥大王,是就是是,非就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