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去年就“扶老人被索赔”的问题发表过看法 说如果老人摔倒了,索赔扶老人的人 但扶老人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就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这是因为“扶老人”已经成为了一个高危动作,月薪3000的工人被索赔20万,谁还敢扶老人。 从彭宇案,到吴伟青案,再到近几日的新闻,讹人的成本这么低,而被讹人的痛苦和压力这么大,这让越来越多的人不敢见义勇为。 现在路人见到摔倒的老人,第一反应不是去搀扶,而是拿出手机录像,以防被讹。这不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而是讹人的成本太低,法治社会不能让好心人受委屈啊! 大家说法律应该怎么保护好心人呢? 大家觉得,该怎么让法律给好心人撑腰?评论区唠唠!
“不够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大李玫瑾教授对“扶老被讹”现象提出建议:凡是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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