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有个餐厅,临时缺人手,老板就在街上找了个大姐来当临时工应急,说好了按小时计费,一个月下来能有5500块。大姐干活儿那叫一个麻溜,擦桌子、端盘子,里里外外忙得脚不沾地。 可谁能想到,眼看到了结账的时候,老板却耍赖皮了!他先是找了个莫名其妙的理由,说大姐干活儿没达到他的标准,直接把人给辞退了,紧接着,那5500块的工资也没了下文,一分都没给大姐。大姐心里这个气啊,自己起早贪黑干了这么久,凭啥白辛苦一场? 好在这大姐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她一咬牙,开始四处收集证据,上下班打卡记录、和老板沟通工作的聊天截图,统统整理得明明白白,然后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这仲裁结果一出来,可把老板给惊掉了下巴。仲裁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定餐饮店不仅要支付大姐5500元的工资,还因为没跟大姐签合同,要额外支付双倍工资,再加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前前后后加起来,得给大姐2万多块! 老板当场就不干了,扯着嗓子喊:“她就是个临时工,我们都没签合同,凭啥让我掏这么多钱?”
有人说早知道这样,去年我上班的地方一直给我安个临时工的名号,做的比别人多,工资拿的比别人少,干了两月我不干了,早知道告他去了
也有人说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拖欠员工工资,这是一条红线。这样的老板也做不好生意,人都没做好怎么做事。
大家怎么看?
一戒书生
这种无耻的老板,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好好收拾一下
夜夜吃肉
别说临时工,就是试用期也得签合同交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