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一场相亲后,我被当成杀人犯拷走了。死者死在闹市,被殴打,被斩首,被分尸。
而摄像头拍到了我作案时的正脸、侧脸、大特写!
警察问我:「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我说:「有的,警官,有的。」
就是我那个相亲对象啊,他比我还变态。你们应该去找他啊!
这个案子性质太恶劣了。
网上高清照片到处都是,甚至已经有人开始造谣 Q 城出了个杀人魔。
五点清洁工发现了尸体。
七点我就被拷到了警察局。
审讯的警察们也是如临大敌。
「薛滢女士,根据你的病历,你是反社会人格。」
「是的。」
「你曾经面临多起谋杀案指控,而且和你有矛盾的邻居,有多位都是暴毙、自杀、残疾,或者社会性死亡了,是吗?」我说:「同志,那些案子我都积极配合调查了。」
他继续问:「你因为危害公共信息安全罪入狱过一年,对吗?
我开始有些不耐烦。
其实我知道这只是个前摇。
他们想让我觉得,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已经对我充分了解,给我施加心理压力。这前摇是不是有点过于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