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3楼和4楼因为之前漏水赔偿的事积怨,3楼一气之下堵了下水道,4楼不甘示弱在卫生间打洞泄水。这可苦了2楼的黄先生,他家天花板漏水、臭气熏天。黄先生多次找3楼协商,3楼业主刘先生常年不在家还态度倔强,4楼也联系不上。相关部门介入也没能解决。 贵阳的黄先生,好不容易攒够了钱,把新房装修得漂漂亮亮的,满心欢喜地搬进去住,想着能过上舒心的日子。可谁能想到,这楼上两家一闹矛盾,他家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3楼和4楼之间的矛盾,说起来是因为之前漏水赔偿的事。也不知道当时具体是咋回事,反正两家就积怨已深。 3楼的业主刘先生,也不知道是一时冲动还是咋的,一气之下就把下水道给堵了。他这一堵,可不得了,下水道里的污水排不出去,全往上反。 4楼的业主,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一看3楼把下水道堵了,自己家也遭了殃,心里那股火“噌”地就上来了。 他也不想着好好解决问题,而是直接在卫生间打了个洞泄水。这一打洞,污水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直接漏到了3楼,又顺着3楼流到了2楼的黄先生家。 黄先生回到家,一打开门,那股臭气差点没把他熏晕过去。他抬头一看,天花板上的水“滴答滴答”地往下掉,家里的地板、家具都被泡得不成样子。 黄先生这心里,别提多憋屈了。他觉得自己啥也没干,就平白无故地遭了这罪。 于是,黄先生赶紧去找3楼的刘先生协商。可刘先生常年不在家,好不容易联系上了,态度还特别倔强,就是不同意整改。 黄先生又去找4楼的业主,记者也跟着去了,敲门没人应,打电话也不接,就好像故意躲着似的。 相关部门得知这事后,也组织了协商。可这3楼和4楼的业主,就像两块硬石头,谁也不肯让步,协商也是无能为力。 黄先生看着家里一片狼藉,不知道这日子啥时候才是个头,难道自己就只能一直忍受这种臭气熏天的生活吗? 3楼的刘先生堵下水道这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刘先生堵下水道的行为,明显妨碍了楼上楼下邻居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他们的相邻权。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 具体来说,相邻权包括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权利。刘先生堵了下水道,导致污水无法正常排放,影响了楼上楼下邻居的正常用水和排水,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刘先生的行,还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先生明知堵下水道会导致污水反水,可能会给邻居造成损害,但他还是故意为之,这就存在过错。因此,他对楼上楼下邻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楼的业主在卫生间打洞泄水的行为,同样违反了相邻关系的规定。他为了泄自己家的水,不顾楼下邻居的权益,在卫生间打洞,导致污水漏到3楼和2楼,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他的行为不仅给楼下邻居造成了财产损失,还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4楼业主的行为给黄先生家造成了财产损失,黄先生有权要求他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而且,4楼业主的行为还可能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小区内,业主的行为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4楼业主在卫生间打洞泄水,可能会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其他业主的房屋安全造成影响。 此事中,黄先生作为无辜的受害者,他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他多次协商无果,相关部门介入也没能解决问题,这让他感到非常无奈。那么,黄先生该怎么办呢? 1,黄先生可以再次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家里漏水的照片、视频,以及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清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非常重要。 2,黄先生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先生可以以3楼和4楼的业主为被告,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决。 3,黄先生还可以向小区的物业公司反映情况。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他们可以协助黄先生与3楼和4楼的业主进行沟通协商,或者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邻里之间闹成这样,其实也挺让人惋惜的。本来大家住在一个小区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可就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还伤了和气。 4楼业主在发现3楼堵了下水道后,也应该冷静下来,和3楼业主好好沟通,或者寻求物业和相关部门的帮助,而不是自己也跟着冲动行事。
太吓人了!河南平顶山一女子因家中下水道堵塞,买了一包管道疏通剂,收到货后,按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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