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广东祖孙三代遭邻居入室砍杀,一人身中23刀倒地。凶手不仅被鉴定为精神病,

德轩讲历史 2025-06-21 14:15:20

太惨了!广东祖孙三代遭邻居入室砍杀,一人身中23刀倒地。凶手不仅被鉴定为精神病,父亲还帮忙销毁凶器,将砍人的菜刀扔进鱼塘。 事情发生在3月27日广东廉江的一村庄,据受害者家属叶女士讲述,死者是她70岁母亲、30岁妹妹和年仅2岁外甥,只有一名2个月大婴儿在里屋睡觉侥幸存活。 “这是就是我妹妹倒地的地方,被砍了23刀”,叶女士指着家门口水泥地旁的一小块草地,虽事情已过去三个月,心里依旧满怀悲痛。 直到周围邻居听到动静后赶过来,几名小伙子才一起将凶手拉开制住,但不幸悲剧已经发生! 更让叶女士觉得愤怒的是,事后凶手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凶手父亲更是包庇儿子,知道闯下了弥天大祸,赶紧将儿子砍人用的菜刀扔进了池塘,企图蒙混过关。 都是同一个村庄的乡邻,叶女士不接受这样的鉴定结果,她说从来没听过村里有谁得精神病,如果真有的话,她不可能不知道。 目前,此案已移交给当地检方审查起诉,凶手父亲也因涉嫌毁灭证据罪被刑拘! 什么叫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呢?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犯罪分为三种情况: 1、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3、间歇性精神病人处于精神正常状态的,负完全刑事责任。 这里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就是第二种情况,要承担刑责,但会从轻发落。 祖孙三代遇害,还死得这么惨,连小孩都不放过,这对家属来说是巨大的痛苦和折磨,他们最想看到的就是凶手被明正典刑。 如果是普通人犯下如此大罪,几乎是必死无疑,但因为精神病从轻或减轻处罚,大概率是可以免死的,只是量刑长短、是否无期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家属必然万难接受。 再来说说凶手父亲因毁灭证据被刑拘,根据《刑法》第307条,该罪不仅包括了帮助毁灭证据,还囊括了伪造证据,并且情节严重,基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凶手父亲明知儿子夜晚入室砍杀了邻居,不仅不主动带他投案自首,还将菜刀丢进池塘藏起来,被刑拘乃至判刑都不冤枉。 法律是为了促进公平、保护良善的,之所以精神病人犯罪有特殊优待,也主要是认为他们没有犯罪的故意。 可那些被精神病伤害甚至丢掉生命的人,他们何尝又不是无辜的呢?原本安稳的人生突遭此厄,对方靠着精神病“护身符”就能安然无恙,这上哪说理去? 一般来说,精神病人都会有特定的监护人,通常是一个家庭里面的直系亲属,他们犯事可不用受罚,那就必须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他们与邻里之间有隙,故意不小心将家里的精神病人放出,那不就是堂而皇之的报仇,而没有任何损失吗?想想都非常可怕。 像本案中这名凶手的父亲,他的法律意识就淡薄,只知道各种疼爱包庇儿子,能演化成今天的惨剧,或许离不开过度宠溺……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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