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女子的老公出差后,她有些想念对方,于是萌生买车直接去找他的想法。然而,家

代码诗人 2025-06-21 15:11:26

郑州,一女子的老公出差后,她有些想念对方,于是萌生买车直接去找他的想法。然而,家中已经有三辆车了,可女子仍执意贷款买车。最终,父母道出实情,称她患有情感障碍,希望4S店给予退车。但店员表示,当时女子沟通正常,他们并不知晓其特殊情况,因此不愿直接退车。 据小莉帮忙6月20日报道,田女士找到记者诉苦,称自己32岁的女儿买东西毫无节制,只要情绪不好,就会冲动买车买房。无论父母和老公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非得买完东西心情才能平复。 如今家里已有三辆车,女子在老公出差后,突然想他,便决定买辆车直接开过去找老公。 父母得知后,急忙赶到4S店劝阻,但女儿根本不听。趁父亲不注意,她直接刷信用卡买下一辆7万多元的车,还办理了贷款,每月需还1300元,要还五年才能还清。 父亲发现后焦急万分,立刻找到店员要求退车。可店员表示:“我们和女子沟通很顺畅,她买车完全是自愿行为,我们没办法帮您退货。” 无奈之下,父母道出实情,称女儿因工作压力大,情绪不稳定,患有双向情感障碍,属于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 但店员反驳道:“既然如此,沟通时你们就该说明情况。你们跟着女儿在店内转了那么久,只是让她别买,却没透露实情。 我们本着服务顾客的原则,肯定要正常推荐。现在车子已经开走了,又要退,后续这车卖给谁?我们承担不了这个风险和损失,所以不能给您女儿退车。” 当记者询问田女士女儿时,她也十分后悔,解释道:“可能是药物的作用。平时我都会按时吃药,但最近工作、生活一切正常,我就觉得没必要吃了,结果就出了这事。” 最后,记者恳请店员再想想其他办法。对方仅给出一个方案:帮忙把车卖掉。不过,具体能否卖出、能卖多少钱,店员并未作出任何保障。 网友们看到此事后议论纷纷,认为这种情况不应该让田女士的女儿管钱,更不该给她办信用卡,甚至连她的所有证件都应妥善保管,这样才能避免类似风险。 1、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的女子贷款买车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若能证明该女子因双向情感障碍无法完全辨认买车行为后果,此行为属于效力待定,需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该女子的父母称其因工作压力大、情绪不稳定,患有双向情感障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其买车行为与其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且未经父母同意或事后追认,那么这一贷款买车行为可视为无效 ,4S店应配合退车。 2、4S店以沟通正常为由拒绝退车是否合理? 依据《民法典》规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非纯获利益且与其智力、精神状况不适应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不予追认。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也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若女子确实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买车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4S店拒绝退车是不合理的。4S店不能仅以沟通正常,就忽视消费者的特殊民事行为能力状况,拒绝承担相应责任,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3、父母对有双向情感障碍女儿的消费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监护人,父母有责任保护女儿的财产权益,监督其消费行为。若父母未能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女儿不合理消费,需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父母虽进行劝阻,但未及时向4S店说明女儿的病情,一定程度上存在监护疏漏;不过这并不能改变女儿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买车行为效力待定的法律性质。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小莉帮忙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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